hendry2002 wrote:
我覺得樓主真的是吃飽太閒...(恕刪)
我覺得你建議樓主去告她們
而他真的去告了那才是吃飽太閒
告了能得到什麼?跟你說幾千塊賠償金而已啦
即使今天告贏了,能要求她們把住家姓名公司照片都公佈出來讓廣大01眾唾棄她無端為了面子誹謗嗎
即使能那又怎樣?樓主能得到什麼?01商品一折卷?討論區免死金牌?
其實我也覺得樓主不是小孩了,他也不會因為這樣覺得爽
我們今天假設一個前提,就是李小狸真的是個混帳,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他真的做了而且我們都知道哦〉
但以法理來說,甲方提出足以誹謗他人名譽的公開放送言論,怎會由乙方提出證明自己沒錯?
提証應該是甲方的責任啊?
結果女方做了什麼?
用一己單方的描述發佈很顯然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言論,只有提到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單方面盡可能客觀陳述事實
〈我知道只要是人說的話就不可能完全客觀,但我看不到厡PO有絲毫努力往客觀走的跡象〉
在充滿情緒的批鬥之下,即使我一開始是相信那女生的,但看著看著我會不期然的開始〝合理懷疑〞其動機
〈合理懷疑這四字真好用〉
又 提不出證據就算了,女方連貼出MSN對話內容都是擷取過的
所以提告的應該是女方啊,她應該有始有終的把事情做完,把他告到死,而不是拿出女性柔弱的一面放了個炮
讓大家依據一些片面資訊去捕風捉影,自行去串聯出結論,最後在板方政治正確且最簡單的安撫言論之下
哇!01眾覺得連神聖的站長都這麼說了,我們的批評有了強而有力的背書,大家爭先恐後落井下石
我要的不是這樣,我並不是兩方都認識十數年的人,我要直接或間接的證據
而不是經由湊熱鬧的網友及沒空而我相信真的很忙且想搓湯圓〈事實上也不想插手〉的站方
及單方面的表述所砌成的〝答案〞
於是理智告訴我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假設雖然我明知李是個混蛋,但檯面上已知的證據使得沒有人能說他怎樣
更何況李生是混蛋也只是個假設而已,天曉得他是不是?
相較之下,李敢提出所有的對話內容,板方回他什麼?
站高點 少說點 wrote:
你的說法,跟當初處理的站務一模一樣
我問她,你有沒有看過我提供的,我跟那位小姐的所有, MSN 對話紀錄內容? 有的話妳應該很明白
你知道她怎麼回答我?
"若是沒有問題,會有人反應嗎?...(恕刪)
這句紅字是一個有讀過書的成人該說的話嗎?
還有像這種言論似乎不太負責任
hendry2002 wrote:
樓主你有沒有想過
為何那些女網友檢舉你
而不檢舉我(我是男的 且性向正常)
多想想吧
我想你是聰明人
...(恕刪)
隨便舉都一堆反例
我自小因為受女生歡迎所以常被同性吃味而修理
我去找老師或家長
他們說什麼?
一個巴掌拍不響,人家幹嘛不來打我而打你?
這是什麼話?說這種話負責任嗎?對小孩子說說這種騙小孩的話還可以,這裡是公開且瀏覽率超高的平台耶
小孩子打架就算了,這已經是網路誹謗耶
這跟我以往聽過歹徒不去姦別人幹嘛來姦你,還不是你自己發騷穿的又少?要檢討的是你
人家幹嘛撞妳不來撞我,一定是你飆車又違規
這種未審先判,濫用自由心證的思考方向對我們發覺真相真的會有幫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