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眼文感謝大家關心請重讀第一篇文謝謝各位~

hendry2002 wrote:
我覺得樓主真的是吃飽太閒...(恕刪)


我覺得你建議樓主去告她們

而他真的去告了那才是吃飽太閒

告了能得到什麼?跟你說幾千塊賠償金而已啦

即使今天告贏了,能要求她們把住家姓名公司照片都公佈出來讓廣大01眾唾棄她無端為了面子誹謗嗎

即使能那又怎樣?樓主能得到什麼?01商品一折卷?討論區免死金牌?

其實我也覺得樓主不是小孩了,他也不會因為這樣覺得爽



我們今天假設一個前提,就是李小狸真的是個混帳,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他真的做了而且我們都知道哦〉
但以法理來說,甲方提出足以誹謗他人名譽的公開放送言論,怎會由乙方提出證明自己沒錯?
提証應該是甲方的責任啊?
結果女方做了什麼?
用一己單方的描述發佈很顯然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言論,只有提到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單方面盡可能客觀陳述事實
〈我知道只要是人說的話就不可能完全客觀,但我看不到厡PO有絲毫努力往客觀走的跡象〉
在充滿情緒的批鬥之下,即使我一開始是相信那女生的,但看著看著我會不期然的開始〝合理懷疑〞其動機
〈合理懷疑這四字真好用〉

又 提不出證據就算了,女方連貼出MSN對話內容都是擷取過的

所以提告的應該是女方啊,她應該有始有終的把事情做完,把他告到死,而不是拿出女性柔弱的一面放了個炮
讓大家依據一些片面資訊去捕風捉影,自行去串聯出結論,最後在板方政治正確且最簡單的安撫言論之下
哇!01眾覺得連神聖的站長都這麼說了,我們的批評有了強而有力的背書,大家爭先恐後落井下石

我要的不是這樣,我並不是兩方都認識十數年的人,我要直接或間接的證據
而不是經由湊熱鬧的網友及沒空而我相信真的很忙且想搓湯圓〈事實上也不想插手〉的站方
及單方面的表述所砌成的〝答案〞



於是理智告訴我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假設雖然我明知李是個混蛋,但檯面上已知的證據使得沒有人能說他怎樣
更何況李生是混蛋也只是個假設而已,天曉得他是不是?



相較之下,李敢提出所有的對話內容,板方回他什麼?
站高點 少說點 wrote:
你的說法,跟當初處理的站務一模一樣
我問她,你有沒有看過我提供的,我跟那位小姐的所有, MSN 對話紀錄內容? 有的話妳應該很明白

你知道她怎麼回答我?

若是沒有問題,會有人反應嗎?...(恕刪)


這句紅字是一個有讀過書的成人該說的話嗎?
還有像這種言論似乎不太負責任
hendry2002 wrote:
樓主你有沒有想過
為何那些女網友檢舉你
而不檢舉我(我是男的 且性向正常)
多想想吧
我想你是聰明人
...(恕刪)

隨便舉都一堆反例

我自小因為受女生歡迎所以常被同性吃味而修理
我去找老師或家長
他們說什麼?
一個巴掌拍不響,人家幹嘛不來打我而打你?

這是什麼話?說這種話負責任嗎?對小孩子說說這種騙小孩的話還可以,這裡是公開且瀏覽率超高的平台耶
小孩子打架就算了,這已經是網路誹謗耶
這跟我以往聽過歹徒不去姦別人幹嘛來姦你,還不是你自己發騷穿的又少?要檢討的是你
人家幹嘛撞妳不來撞我,一定是你飆車又違規

這種未審先判,濫用自由心證的思考方向對我們發覺真相真的會有幫助嗎






hendry2002 wrote:
為什麼當初"李小貍"的帳號
會被其他女網友起反感...............(恕刪)
否則
我個人認為
你可能真的有對她們進行某種程度的性騷擾
...(恕刪)


我是站大的朋友,也許講話不夠客觀

但是~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

那站大躲都來不及了

幹麻還這麼輕易的讓你知道他們是同一人呢?....

既然你要說站大的不是--"我個人認為
你可能真的有對她們進行某種程度的性騷擾
"

就拿出你的證據吧!我常跟開玩笑跟人家說~大便可以亂吃,話不可亂說

hendry2002 wrote:
樓主你有沒有想過
為何那些女網友檢舉你
而不檢舉我(我是男的 且性向正常)
多想想吧
我想你是聰明人
...(恕刪)


照你的思考模式

那跳樓壓死賣肉粽的還記得吧!

hendry2002你有沒有想過
跳樓的為何壓死賣肉粽的
而不壓死我(我是男的 且喜歡吃肉粽)
多想想吧
我想你是聰明人
!!

hendry2002 wrote:
如果
她們真的有說錯話
我建議你
對她們提起告訴
已證明你的清白
...(恕刪)


我不知這年頭真會有人因為網路上的言語而去上法院的?

我得先去警局備案-->然後找律師告他--->為了......????

各位!時間不早,我要先睡了~


大大說你半年沒跟他聊過天了
那會不會是他電話號碼換了,沒跟你說

因為我想如果真是男朋友應該不會,一直跟你傳來傳去的
(當然也有例外啦)


王者降臨 wrote:
呵呵..不知樓主有無女友
如果有的話 可以介紹認識一下嗎

抱歉,這你要排隊了
我那觸不到的戀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追她,
而且她身邊所有人都不相信她有男友

還有,她還有個 T的女性朋友狂追她,所以,
請領號碼牌排隊

我不會反對,也不會關切她交怎樣的朋友


王者降臨 wrote:
我會很願意每天傳簡訊噓寒問暖一下..

恩,每天就太超過了


王者降臨 wrote:
唉~該怎麼說呢?
人心千百樣 心思皆不同
凡事設身處地替他人想一下 站在他人角度來思考事情或許會比較好哦!

建議大大,重第一篇起重新看看,會比較清楚正確的評論,
當然,多替別人想想絕對是正確的,也感謝大大的回文


star_ygg wrote:
哇!01眾覺得連神聖的站長都這麼說了,我們的批評有了強而有力的背書,大家爭先恐後落井下石

這就是我覺得 [站務] 該給個交代了 的原因
不過,相應不理,我又能說啥? 大家也可以看的很清楚,某些時候,板規是很彈性的.....


star_ygg wrote:
這種未審先判,濫用自由心證的思考方向對我們發覺真相真的會有幫助嗎

剛剛看了新聞哇哇哇,講有關非理性壓力
非理性,就是這樣..... 感嘆,無奈
理性該死~


Aton258 wrote:
既然你要說站大的不是--"我個人認為
你可能真的有對她們進行某種程度的性騷擾"
就拿出你的證據吧!我常跟開玩笑跟人家說~大便可以亂吃,話不可亂說

是啊
對她們...... 好恐怖......
那,很明顯,她們對我的妨害名譽,我又該跟誰算?
其中一位還曾對我恐嚇,我為了保護當事人我也從沒說過,
直到最後她太過分,我才PM提醒她,她自己做了哪些事,到底怎麼傷害別人的

被那兩位,還有她們的朋友攻擊傷害,我也都算了,
01站方的處置,彼此都已經心照了,
但我很好奇的是,那些鄉民,到底是根據哪一點可以如此膽大妄為?

言論自由嗎? 網路匿名嗎? 還是精神勝利?


我在01交過很多朋友,我也得罪過很多人,
我認識的人裡面,有的最後反咬我,或是傷害我,儘管根本認識不深~!
也有跟我認識的,被這樣一搞,就被影響,就此遠離
也有持續有連絡,當初也有仗義直言,或是對我安慰的

我在01交過很多朋友,也失去了很多朋友,
有喜歡過01的朋友,也有被01的朋友看不起過

原來,交朋友都叫騷擾,那我找我的女性友人,登她美美的照片當頭像,
釣魚好了~!
看看那些 "從不騷擾別人" ,沒事都仗義執言的人,實際上是怎樣?


Aton258 wrote:
hendry2002你有沒有想過
跳樓的為何壓死賣肉粽的
而不壓死我(我是男的 且喜歡吃肉粽)
多想想吧
我想你是聰明人
!!

恩,這個觀點我倒沒想過 ︿︿"


Aton258 wrote:
我不知這年頭真會有人因為網路上的言語而去上法院的?
我得先去警局備案-->然後找律師告他--->為了......????
各位!時間不早,我要先睡了~

恩~ 大大晚安~ 

給某些人留點路,這裡經過修改

ALEV wrote:
大大說你半年沒跟他聊過天了
那會不會是他電話號碼換了,沒跟你說

因為我想如果真是男朋友應該不會,一直跟你傳來傳去的
(當然也有例外啦)

恩,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我之前有在回應其他網友時,有說過

不過,那機率比較小,這也是我個人的感覺啦,
不見得就是事實了

感謝大大的回文歐~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個人看法.....
首先,假如對方男友是很小氣又很愛管別人簡訊的
我就不會發關心的簡訊,發的話口氣也如同辦公事,無他,她要交這種損失自己好友的男友不能怪別人,
我這種老友, 只好當作自己消失, 等同是她要放棄多年友情的

而我個人認為男女朋友以至於夫妻, 都應該要有各自的隱私, 各自有可以擁有各自生活圈
像這種把手機簡訊互相檢查 或 互登帳號這種行為 我個人是無法接受, 也不會去做
但別人若鍾情於此, 那也就不去打擾, 畢竟 " 瓜田不納履 李下不正冠 "
發乎情止乎禮 , 就算了

有一種女生, 會藉由其他異性友人的關心來箝制男友
藉以希望能獲得更多關心, 就像表明自己很有身價一樣
這種陷阱豈不是更恐怖 ?? 招來忌妒是很危險的
當然, 我是指其中一部份人而已

我認同對方是小氣
但...搞不好也有可能是帳號被盜啦
這麼一點小事就這樣,那你去找她還得了?

也沒啥好多說的,事情過了不就算了??

不管是也好,不是也好,到此為止不就好了?

任何事放不下只是給自己找更多的麻煩,不要因為這點小事毀了自己的人格,

看你回應的那麼猛烈,很放不下,何苦為這種小事煩自己呢?


何苦啊~~~~~~~~~~?????
太好了,改在01教召30天......
真的是小事..自己沒事招惹別人還想跟其他人來幹譙他們..
樓主不是決定要走了嗎?
Aton258 wrote:
既然你要說站大的不是--"我個人認為
你可能真的有對她們進行某種程度的性騷擾"

就拿出你的證據吧!我常跟開玩笑跟人家說~大便可以亂吃,話不可亂說...(恕刪)


證據
因此事被停權不算嗎
我可是有所本

如果你要證明他無辜
何不拿出證據

Aton258 wrote:
hendry2002你有沒有想過
跳樓的為何壓死賣肉粽的
而不壓死我(我是男的 且喜歡吃肉粽)
多想想吧
我想你是聰明人
!!
..(恕刪)


你的邏輯能力真的不好
請問
被跳樓壓死的賣燒肉粽的
他認識跳樓的人嗎
今天樓主會被女網友圍攻
是因為彼此是認識的
才會有交惡的可能

我要表答的是
如果不在網路上搭訕女生
他會被罵嗎

也不是說網路上不能認識女生
但是
若自己無法分辨那條界線
自己身份到底是網友還是男朋友
還會跟對方男友爭乾醋
他以後要被網友的男友罵的機會
我看每年都會發生

Aton258
你需要多想想想想
後面那句本來要幫你加
算了
看完了一大串

發現我真是無聊的人(對內心八卦基因自醒),幹麻看了這麼多番外篇,跟特別加長版(不過也只約莫花了40分鐘吧!)

==============亂入====================

以前的事,跟站高大分享一點:

現在女生因為所謂女權主義....導致"女權主義次文化"流行...某些毛特別硬,跟刺沒有兩樣,能閃則閃,有時候甚至得被迫改變自己一貫的人際習慣,也是非得做的,因為對方是站在政治正確的位置,硬碰硬會有損失


===========================回本文==========================

這次的事我想討論至此已經有離題傾向了:

公幹的大大們,何不當站高大是作借景抒情,網路在某種假設狀況下,任何事都可以成立(只要合乎原假設)

至於殷勤的呵護女性朋友,這是個人選擇啊!只要買的起單,沒啥不可以!!

我有好朋友就這樣,又高又帥又斯文,談笑風生,誹聞一大堆,他公司裡.社交圈裏都快人民暴動了(半年前),最近他跟我說之前好像引起些誹聞,如何如何,我心想你真是老僧入定,到如今風頭過了才跟我談啊,真是強

不過我到如今仍相信我朋友的清白,以及他內心的純真,只囋嘆於他的定力,跟勇氣
hendry2002 wrote:
證據
因此事被停權不算嗎
我可是有所本

如果你要證明他無辜
何不拿出證據
...(恕刪)


被停權若等同有所本,不知01是有公開的辯論還是審判?

你我都不是當事人,他們之間的恩怨OR誤會並不是你我可以論定的

所以我不能證明他無辜

不過站大可取之處是他將事件所有過程都連結引讀,各位需自行判斷了

但hendry2002你說:--"我個人認為-你可能真的有對她們進行某種程度的性騷擾"

你已指控站大,是否須提出相關證據,否則我認為你欠站大一個道歉

hendry2002 wrote:
今天樓主會被女網友圍攻
是因為彼此是認識的
才會有交惡的可能

我要表答的是
如果不在網路上搭訕女生
他會被罵嗎

也不是說網路上不能認識女生
但是
若自己無法分辨那條界線
自己身份到底是網友還是男朋友
還會跟對方男友爭乾醋
他以後要被網友的男友罵的機會
我看每年都會發生
...(恕刪)

我說過,你我不是當事人,不能評斷此事件的對錯,也許是彼此認知OR其他原因-所以你可以先別談此事嗎?

我無法理解你將此陳年往事與站大發表文章做一聯結?

搭訕女生->全台灣藉由網路上交友的不知多少,這些都該罵嘛?

試問-你知道站大與此女性友人交情如何?

你知道站大與那位友人分不分的清楚你所說的"那條界線"?

所以你是否問清楚他再下結論也不遲

我之所以用賣肉粽的做一說明

是想告訴你~有時禍從天降是沒有理由的,無關乎認不認識

Sorry,我的邏輯沒多少人懂--這是代溝嗎?

網路上壞人名譽是很容易的

就跟新聞媒體一樣嘛!

大家單就片面的證據與說法就可以直接下結論--上次便當沒繳錢事件就是啦!

試問!你會收集雙方的說法再發表高論嘛?

如果不會,麻煩下結論前,用字務必謹慎

其實說這些真是離題太多,hendry2002大若仍有疑問,我們私下PM,以免大家一頭霧水

就站大此篇發表

個人認為~

若此站大友人的男友真的介意站大所發問候簡訊

是心胸不夠開闊-->我若有姊妹OR女性友人,不會希望他們的男友如此

就醬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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