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Hong. wrote:
最近和女友和她的家...(恕刪)
看完樓主的文,個人以小人之心度你這個君子之腹
1.開始刻意隱瞞有房的事實也許有你的考量,但是要女友來跟你同居時為何不跟她說明白,所以才造就後面的問題。
2.樓主目前應該是很爽看清女友一家人的嘴臉,其實也可說跟女友早已經攤牌分手了;發這篇文是炫耀文無誤。
3.在女方開始有點看不起樓主的時候,樓主是刻意搞個小手段,把底牌掀給對方知道你的身家跟父母的身家,
一般來說,如果對方看不起自己的父母時早就會想攤牌分手了,誰還會想跟你山盟海誓一輩子咧;剛好你的女友也夠白目,不會替你說點好話;不過這樣也好,至少樓主了解到這女孩不是你要的,分了也好。第二次說這篇文是炫耀文無誤。
很多人說女方現實,勢利;樓主隱瞞東隱瞞西的更是讓人討厭,若是我的女性友人中遇到這樣的人,也是勸離不勸和!!
第三次說這篇文是炫耀文無誤;主要告訴看到這篇文章的女性網友們,不要輕易看不起你身邊的男友啊~~~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