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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就如那位大大所言~~
那位小學妹也是頗有心機
如果硬要生 真是可憐無辜的小生命
我自己是女生 但說實在我很厭惡與瞧不起
用懷孕手段來脅迫男人就範的偏激行為
男人沒戴套有錯
但女人也該懂得保護自己 更得有點自尊好嗎
這種事情就跟前陣子華航機上產子的偏激媽媽
心態可議 不擇手段
任何不擇手段的行為都是令人可恥
可憐的無辜孩子
這樣好了 她如果硬要生 就代表她想要負起責任當小媽媽
那你就認了吧 請個律師來協調
未來每個月定期轉一筆錢 依照台灣撫養小孩的標準
一個月大概五六百加幣 對三十歲有家族企業的你 不成問題吧?
不然就付一筆補償金給她 如果可以答應手術處理
如果她只是為了生小孩來脅迫你就範 生了又不願付照顧之責
所謂別有企圖 那你就將計就計 把小孩認養了帶回加拿大 然後出養這個孩子
我想這裏有一大票善心人士 是準備好當好父母也真心願意付出親情的
即使沒有血緣關係
phil4900 wrote:
. 承認自己是個混蛋。
2. 向對方表達歉意。
3. 負責相關費用。
認錯、致歉、賠償,不就是這麼簡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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