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都有在賺錢 小弟是建議...各管各的薪水, 然後每個月各自按薪水多寡拿出一定比例的錢支付家用; 如果真的遇到有急需用錢要跟另一半拿的情況 再提出來討論...不過這個要有共識啦 最好是婚前就先講好...把錢一股腦地放在另一半那兒 真是很有膽識的行為呀 PS:家姐未婚,是國小老師,身高170,苗條型...樓主如果需要另覓良緣,請考慮看看(台北縣市可面交)。
岳父岳母就算了,你老婆的姊姊是來幹嘛的?不要告訴我是來伺候她父母的?一家三口跑來當大爺要人家陪,臨走前還A了12萬走... 難怪出現家庭危機!現在雖然賭氣把錢還回來了,但是請注意喔,當初必定是有"需要",才會領走那12萬,所以....問題還是在...1.趕緊看緊荷包2.問問娘家到底有何"需要"
estray wrote:她更生氣,開始算說什麼水電,小孩用品都是她付的(, 她不過付過幾次)說我小人,要跟我離婚,小孩跟他 恭喜恭喜如果真要離婚的話通常是先說先輸阿所以你贏了此外,錢要管好不知樓主您老婆領多少又剩下多少重點是大家都有可能發生意外所以要留一個安全額度不要一下子都用完阿estray wrote:其實,我要的只是一個通知與尊重畢竟家庭是夫妻一起經營的阿 一起經營,錢分3份老公一份老婆一份公共用一份公用一份切記要管好,其他隨便啦
allen11cc wrote:給錢的才叫女王吧 ....(恕刪) 錯啦...叫女王表示男的小民必須進貢給女王花用這種家務事...真的需要好好坐下來談清楚女方顧自己家裡是理所當然或說情有可原因為人的胳臂總是向內彎的...但是結了婚有了小孩一切還是要以自己所建立的這個家庭為主...請事主找個機會,到外面餐廳吃個飯培養一下感情...滅火一下再好好談吧再怎麼樣在公共場所比較不太有人不顧自己面子撕破臉大吵大鬧的以上
一大堆人再說砍掉重練, 真是一點責任感都沒有01都是這樣的嗎 樓主的女王是有工作的, 一年沒拿錢回家, 領了12萬給娘家....樓主也只是要知道合理金額是多少....兩造只不過是意氣用事, 應該好好溝通怎麼會搞的好像要離婚呢?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