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俊王子 wrote:我也講很清楚 男友而已又不是老公有什麼不行的 不行的理由又再哪?為什麼要祝福?對我來說祝福是無能的行為 既然喜歡就不應該錯過 而且我也說很清楚搶來的也是有修成正果的例子 搶人者人恆搶之,今天女方如果被你搶成功而捨棄了原來的男友.請問改天如果再遇到一個條件比你更好的男人,是否你也可以毫無懸念的放手?你以為社會上那麼多情殺案件怎麼來的?你說的沒錯, 只是男友而已又不是老公,搶人女友其實不犯法, 但是容易遭人記仇犯眾怒.為了一個女人得罪一個男人跟他身後的朋友,這女人值不值得你這麼做只能自己評估後果.你可以查查 三角戀 情殺等等的社會案件..究竟怎樣的女人值得你去冒這樣的風險..
英俊王子 wrote:我想知道 台灣人真...(恕刪) 當你性器官大於對方男友 口袋深度深於對方男友 幽默感強於對方男友 家世背景好於對方男友 顏質高於對方男友身高高於對方男友 體格壯於對方男友 有房也有車 大聲講 我養妳一輩子 那妳應該就把的到了...不然 不要做白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