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真有勇氣,敢在01 po這種文看起來跟這種女生交往,感情似乎別放太重假設你跟你女友(不是指這位小姐)只分開個2個月左右,就會因為這樣而分手,你覺得她"值得"嗎?如果你還沒當兵,又剛好跟她交往,就真的要小心了...樓主雖然說沒有"正式"的搶走她,但實際上許多許少也有刻意的去影響女方想法吧樓主也許也算是"推手"囉不過現在的問題應該不是有沒有搶了
搶就搶囉人家都給你機會了女生很明顯不想守活寡剛好你給他名正言順變節的機會有男友的女生最好把了因為你的競爭對手只有一個PS.不過報應這種事是一定會有的PS2.報應不一定是你做什麼事,別人就用什麼事來報應你,既然是報應,一定會讓你後會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