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從母姓很困難嗎?這段婚姻還持續得下去? (文長)

後來 經人介紹認識了我老公 我把我的結婚條件告訴他
沒想到他告訴我 他和他的家人都認可 
那時我好感動好感動喔
因為終於可以卸下心裡的重擔了
因為有人懂得我的難處 也願意和我一起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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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怎麼後來變成了我老公告訴我的
若第二個是兒子的話還是要姓他們的姓喔
(是女兒的話就沒有關係 讓小孩從母姓) 反之則是第三個才從母姓
我一聽當然不高興啦 因為這跟之前談的有出大的出入
我一問之下
我老公就說什麼第一個兒子從母姓的話
他會被他同事和朋友笑
還說他會有大的壓力
然後還說他媽媽那時講的話是亂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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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老公會看討論區
那我想表達的是:
你老公真是要不得, 非常之差勁..
當初你愛的是一位 "願意跟你承擔壓力" 的他,
而且也因為他能包容 "妳對父母親的孝順" 而結婚了
到後來變成個出爾反爾的爛人
你婆婆都已經同意第二個從母姓了,
他竟然可以從中獅弄..一個人改變其他所有人的共識跟決定
真是無恥!!!
看來版主的先生真的是騙很大.. 婚前什麼都OK, 婚後到手,卻想賴帳..
要知道.. 每個人重視的點不一樣.. 樓主就是要有有個孩子從母姓,
否則怎麼會和第一個男友在訂婚前分手..

況且, 明明在婚前都講好的, 只差沒白紙黑字,印章指印還有拿去法院公証,
這不就擺明是二家人談好的條件嗎..怎麼可以隨便一個怕被笑的理由,就想翻盤,
對我來說這種男人.. 真的很無恥..

另外.. 孩子從母姓事小,但夫妻之間的誠信事大.. 這樣看來.
版主的先生,真的完全沒有誠信可言, 就算決定以後還是要在一起,
記得.. 只要他承諾過的.. 白紙黑字寫一寫.. 免得又被耍了..
其實 我們不是原post 無法體會原post父母的心情 傳宗接代的壓力 總希望有人可以繼承香火

至少百年後 有人可 以祭拜......或許 有人說 生男生女一樣 但是香火斷了就是斷了 或許下一代還記得

但是過了幾代呢....這是根深蒂固的觀念 不是自己家的姓 就不是自己香火 我想原post的父母 觀念就是這樣

至於 原post這樣的婆家 似乎有點過分......老實說 這是兩家的事 根本無法解決的 所以我贊成樓上說的 再生一個

然後離婚 一人一個 不然離婚去 再找個人生一個 雖然這是不負責的說法 但是卻是根本之道......



抱歉,樓太高,沒看完,
如果有別人建議過,多多包涵...

解法如下:

下一胎如果生男的,讓他從父姓,
但是去改姊姊的姓,如何?

但是改姓比較麻煩,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
比如說找個和您同姓的人收養一下,然後再終止收養。
詳細規定請洽戶政機關。

您會嫁給他也不是只因為他答應小孩子從母姓,
夫妻間還有姓氏之外的廣大空間來...互相扶持或是吵架,
別侷限在那兒啦...
我有同學家裡和妳家的情況一樣,也是唯一的弟弟早逝,但她和妳家更不一樣的是,她得生三個小孩,然後三個小孩都要姓不一樣的姓...一個要跟她從母姓,一個要跟先生從父姓(她的先生已是從母姓了,所以和公公家不同姓),另外一個要從公公的姓,所以她的小孩將來一定都會被人家以為是同母異父的,但誰會知道她們家有這些曲折的姓氏問題...她婚前也是為了這三個姓的問題搞到不想結婚了,後來雖然有和男方達成協議,依照小孩出生先後來排姓氏,不過聽說到最後,小孩都還是只跟先生姓...
血緣關係不會因為姓什麼就斷絕,只不過傳統的父母就是認為要有人傳香火,如果說2012就是世界末日的話,姓什麼很重要嗎?
只能說這些其實都是要溝通的,
也是可以溝通的!
畢竟說真的,
以後的小孩還會不會記得要拜祖先,
都還是個大問題勒....

但是最要不得的是,
先騙到手再說,
好像只要婚結了,
小孩子也生了,
你就沒我的辦法了。

難怪有一句話: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看看很多人的回應,
就知道這社會上真的是不要臉的最厲害,
出爾反爾也沒什麼,
反正婚結了,
小孩也生了......
我覺得您媽媽說你說的沒錯!
當初到底是為了什麼結婚?只為了要生一個小孩給家裏而已嗎??
事情並非已至不能談的地步,怎麼好像把離婚這事看的很輕...
您的感受當然是不好,其實再溝通溝通事情會有轉圜

看看標題,若小孩子不要從母姓.................難不難?
既然對方有答應其中一個小孩要從母姓了,順序的問題在討論討論總會有答案,滿不滿意也有個結果

難道說您離婚後,在開同樣的條件徵婚嗎??
有想過小孩的感受嗎!?(我想不管男方女方都沒有)



再來發一次言..

我覺得如果樓主妥協的話. 這樣的結果.. 還不如跟第一個男朋友結婚..
可能還比較幸福咧..
Cakosama wrote:
至於小孩方面, 從母姓的話的確會讓他成為眾人的焦點:包括老師同學以及朋友.
對他會有正面還是負面的影響我不敢說, 但我多數看到的是負面影響.
如果今天大人為了一己之私 讓孩子承受了一些他原本不必要的傷害, 這就不
值得了.


其實這只是現在~

民法修法後,

這類的子女數量增加後,慢慢的,就不會有類似這樣負面的影響,

就當目前是修法的過渡時期吧...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想法也會變...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假如真的離婚?

還想生個小朋友繼承香火

有一個辦法保證沒問題

就是找個相同姓氏的男人結婚生小朋友

來亂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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