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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 wrote:
我左看右看都不覺得他是這意思哩!!!
可是照他的理論來說,
就回歸到我最一開始所說的
:男女是否是因為了性交往

hiroshi-fujiwara wrote:
那去求職時,老闆對你說:你要這份工作,非得要拿薪水嗎? 若不拿你願意來作嗎? 倘若OK,你也可以要求另一半了
稍微翻譯一下
和人告白時,對方和你說:你要和我交往,一定要性嗎?若不性妳(你)願意交往嗎?
如果OK,你也可以要求另一半了。
我是主張不性的一方,所以對方是告白方,
為何我要要求對方
?工作之於薪水
在於勞動換取薪資。
交往之於性
在於???
有人可以告訴我???中該填空甚麼嗎?

那我再重新問一次,
和一個異性交往,是否有除了性以外目的?
難道真的是非性不可?沒有性的異性交往就稱不上是男女朋友?
如果是的話,那我就沒交過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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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永遠成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