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急件】八個月的孕婦找上門~~(4月19日更新)

MICHELLE@01 wrote:
需要帳密才能看耶,可...(恕刪)


因為是可以匿名區所以好像都要帳密.....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轉PO那版的文章...畢竟也很多..

大意是說懷孕八個月了..在預產期前被拋棄,後來又陸陸續續寫了一些橋段...

都是說男方不願負責..然後有了另一個她....

文章標題是"在預產期前,我被拋棄了"

在那版有個網友就把01這篇文章PO上....

感覺兩者有相關性,所以我才把BBH的網頁PO來..


這種事情我和老公也遇過....最後當然是那女的來騙錢..要騙我婆婆拿錢出來

每次都來要錢,錢一拿到人就消失一陣子...那時候我老公還有去女方家提親....被她爸爸拒絕(她爸說她沒有小孩)

後來過了一個月我老公認識我,我們開始交往第三個月的時候,那女生又出現了,開始了瘋狂打電話,問我老公要

不要負責....

某一次,我受不了了,把電話拿過來和他通話,詢問他四歲小孩該有的發展還有行為以及他對他的教育...

四歲居然不用上學??女生說她對他很好都只給他喝鮮奶....一些很扯的回答,我就說你這樣根本是虐待幼兒,我
去社會局舉發你..

再來倘若真的有這個孩子沒關係,交給我男友我們來養,我相信我和我男友可以給他的絕對比你只給他喝鮮奶,沒有讓他接受教育....等等的行為還好。

如果真的沒有這個小孩,那更好,你等著吃官司。

後來女方再也沒有打電話來了....

在三個月後我和我老公也閃電結婚嚕............

MICHELLE@01 wrote:
我朋友去年的時候跟他...(恕刪)


不用30萬吧
10萬找人幫處理就好
eyedoctor wrote:
羊膜穿刺,不過8個月...(恕刪)


8個月不能做了嗎?
不過我朋友就是想要等小孩生下來再說啦~~
你願意,牽著我的手嗎?
MICHELLE@01 wrote:
我朋友去年的時候跟他...(恕刪)


哇....好像在演八點檔 .....
大家好 ! 我是柴犬~骨子裡是博美

green-1898 wrote:

都是說男方不願負責..然後有了另一個她....

文章標題是"在預產期前,我被拋棄了"


我剛剛看了一下,確定不是同一個人啊= =
他們父母都在大陸-------
不在南部啊,而且根本也沒有一起產檢
你願意,牽著我的手嗎?
bis0815 wrote:
不用30萬吧10萬找...(恕刪)

怎麼處理
kikiandlala623 wrote:
哇....好像在演八點檔 ....

怎麼大家都這樣說~~~~~~~~~
你願意,牽著我的手嗎?
MICHELLE@01 wrote:
我剛剛看了一下,確定...(恕刪)


恩恩...不是就好...

應該分兩種情況來探討

一.孩子不是樓主朋友的,那在懷孕期間她自然是能凹多少算多少,臨盆時在溜之大急,這段期間就花錢了事吧,要是
沒把炳也不可能讓人予取予求,臨盆後還不走就驗DNA告詐欺民事求償,不過到時應該也沒能拿多少了

二.孩子的確是樓主朋友的,那自然更是獅子大開口了,尤其又告知樓主朋友媽媽說是男孩,臨盆後自是每個月生活
金補償金育兒金,想的到的名目大概都會要了,等於娶人進門啦,跟養個老婆沒兩樣了,樓主朋友最好先盤算是要
快刀斬亂麻還是為年少糊塗付出代價,犧牲愛情彌補女方

最後總結一句,年輕人就是年輕人,當初不要太衝動就不會衍生後續麻煩事
MICHELLE@01 wrote:
我朋友去年的時候跟他...(恕刪)


去醫院抽羊水驗DNA

不然等小孩出來馬上驗
當事人的母親似乎只想抱孫子,整件事也不弄清楚,就叫人家住進去,

感覺就像要花錢買孫子,如果這女人到時候生了孩子,還要叫當事人進門,

這厲害的角色,大概以後婆媳戰爭少不了,若當事人母親也是狠角色,那就有的拼摟!


孕婦的話,當初根本是來騙錢的,墮胎要三十萬,騙鬼勒,大象墮胎也沒那個貴,

應該是不想要孩子,但是三個月還要墮胎,也許醫生有說很危險,她沒必要冒生命危險,

乾脆跟你先拿個三十萬,後來想想,跟老人家說,老人家一定想要孫子,也許會給更多,

乾脆辛苦一點,就當作是代理孕母,幫你生個小孩,之後小孩給你,然後再你拿一筆錢,

當作是懷胎十月辛苦的代價,或許最後還吵著嫁你也說不定。


當事人方面,簡單一句,出來玩總是要還的,如果有金錢交易,最好白紙黑字,以後才有保障。


最可憐的就是當事人女友,現在跑出個前女友孕婦,未來岳母又想要孩子,到時候還沒過門,

就要當準媽媽,還要養別人的小孩,如果這孕婦嚐到甜頭,吵著要過門,那現在的女友就什麼都沒有。


以上是我個猜想,所以結論:當事人母親似乎想花錢買孫子,兒子未來幸福好像不在乎,但這不重要!

孕婦和當事人,恩,真的就是出來玩就是要還的,報應,沒得救。

最後,不管未來怎麼樣,當事人目前的女友,一定都是吃虧的角色,要麻什麼都沒有,不然就是幫人家養小孩,

萬一以後沒生出兒子,搞不好岳母不屌她,反正岳母已經有孫子了。如果我是現任女友,一定分手,

如果我是當事人,做點好事,提出分手,放了現任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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