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害??
如果樓主真的去告你~~那是你自己害你自己阿
對比別棟樓的ken5610大大~~您真是差多啦
ken5610大勇於認錯(第45樓)
人家還只是說錯話而已喔~~你是侮辱人家耶
dearmyloves wrote:
你好壞喔,慫恿樓主告我

然後你們就可以在一旁看好戲

這年頭,人們不在乎別人死活

可以為了找樂子而陷害別人

真是世風日下阿~

dearmyloves wrote:
你們有點過頭了大家在...(恕刪)


樓主,這樣如果你都不告,那開這版有何意義???

有些人對於自己所犯的錯誤毫無知覺,這是很可怕的,
(就是這樣,霸凌事件才會層出不窮)
該讓這些人知道他所犯的錯誤究竟為何,這才是民主法治的社會!

dearmyloves wrote:
你們有點過頭了大家在...(恕刪)


妳害怕囉
我怎麼覺得你態度軟化了
這樣不好玩

dearmyloves wrote:
你們有點過頭了

大家在這裡嘻嘻哈哈吵鬧,其實無傷大雅

但你們慫恿樓主提告,就有些陰險了

並不是為了伸張正義,或替樓主討公道

你們慫恿的目的只是想找樂子,這真的有點陰險

不過我想樓主也不會提告,他本來就不是真的要找我道歉,他就是在鼓譟各位,而你們也乖乖的上當了

目前的情況真可說是互相利用阿~

...(恕刪)




感覺你很想紅....

smartelmer wrote:
妳害怕囉我怎麼覺得你...(恕刪)

哈哈...有大大適時的當添柴火的這棟樓才有趣阿~~
看到某人逃避的心理了
壓根就不想認錯
對此篇文章是否大家在嘻鬧好像不是自己說了就算
不過若是自我感覺良好就算了
此外網路言論是要很小心的
白癡這種字眼真的要用要很小心
不要以為這種事情沒啥大不了...可以簡單解決事情的卻要越鬧越大
可見真是涉世未深
dearmyloves小妹妹
我覺得你最後應該會裝可憐
然後傳私訊跟樓主道歉
被我猜對了 對不對


敢做敢當!!敢做敢當!!敢做敢當!!敢做敢當!!
我覺得兩造的情形是
一個不敢告
一個怕人告
兩個都在打嘴砲
有點無聊囉
你們再加點油
好嗎

cash.fire wrote:
本人針對dearmy...(恕刪)



我好久沒被黑了咧

自從低而強離開過後就只有霍青桐黑了我

我也好想被黑的感覺
chiang:啊勒,我又不是包青天,我怎麼幫你處理啦

不可告人秘密 wrote:
但是法王也有被打敗~~~我笑了...(恕刪)

哎,沒辦法,佛陀說過,如果是定業,一定要受的苦難,祂也救不了,佛都救不了了,本法王也沒輒,本王也只能阿彌陀佛摟...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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