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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edatsun wrote:
能找一個體貼顧家又興趣相投的另一半才是對自己及小孩最永久的福氣。錢是很重要,但不是生活的所有。一個月自己賺4萬如果有個另一半賺個5、6萬也就10萬了,這樣日子會不好過嗎?...(恕刪)
你覺得這位女同學開月薪5、6萬就不會被01眾攻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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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論這篇是否是虛構故事,但是從回應中還是有些值得參考
一、男人在聽到家暴案時傾向相信是女方有問題,男方當然都是忍無可忍才動手。而忍無可忍才動手當然是值得原諒。雖然男人在遇到嘴賤老闆或上司都是忍無可忍,重新再忍。
二、一個女人如果敢開擇偶條件,就符合被家暴、欠打的條件
三、最重要的一點是;女人離婚後如果有男方向妳示好,請注意他內心的想法很可能是『離過的女人應該知道自己是有缺陷的,應該不敢逼婚,大家做做心理生理上的朋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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