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單純的感情 wrote:看來樓主也是個涉世未深的年輕小孩,姐姐我


女神,佛心來滴,
這樣姊姊會沒飯吃。

RICE 1502 wrote:
也沒那麼困難......(恕刪)


三千萬的現金(至少),但股東多意見就會多,然後黑白兩道來講,黑的好解決,白的我沒人脈。

開店要有配合的幹部TEAM,不能只有一組,不然被刁會很好笑。

還要有幾組大組的經紀願意丟一些比較優的小姐過來...

還得要有會控檯跟會計的幾個自己人去接這些位置,嗯...缺一不可。


我是覺得沒那麼容易啦
FB酒店八卦社團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160KG/

渴望單純的感情 wrote:
看來樓主也是個涉世未...(恕刪)

說真的,寫得很精髓
小脫鞋 wrote:
昨天第一次去酒店認識...(恕刪)


有錢的叫盪A(董仔)
沒錢的叫蛋A(等一下)

才5000元
可能連快樂10秒的權利都沒有喔
看我的頭像就知道了

對了
等你開箱文喔
親戚業務已婚因工作需求常去酒店~之前愛上一個酒店女!也是說是真心相愛!
但後來因為家庭關係要提分手~分手費一百萬左右!如果是真心話還拿分手費~感覺不太通!
5000塊要打動酒店妹~困難度超高,祝你成功!
開版大把工廠老闆娘忘到九宵雲外了?她若知道開版大移情別戀,愛上酒店妺就把她忘得一乾二淨,搞不好會「見肖登休企」,叫老闆把你「火」了。到時候連薪水都沒了,建向老父伸手孝順酒店妹的5000大洋都還不起,豈不是得不償失?

勸開版大三思,專心搞(啊不對,是「搞定」)老闆娘就好。雖然酒店妹年輕肉體或許比老闆娘優,但男人要專情,別見一個愛一個。要把酒店妺,至少也要從老闆娘那邊撈些孝順酒店妹的資金再移情別戀,這樣才不會得不償失。

叔叔講的要聽,不用謝我。
小脫鞋 wrote:
昨天第一次去酒店認識...(恕刪)


你要的女孩,我朋友的店裡很多
保證一個比一個還要溫柔
一個比一個還要熱情

上次朋友還在臉書上po一張照片
女的上半身全裸,直接跨坐在男人身上!
真的是熱情如火阿,前提是...你要有錢才行
==========================================
至於歡場到底有沒有真愛?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有!!
週遭朋友有一位就是如此
在店裡認識,最後也結婚了
但不是現階段的樓主能遇到的

小脫鞋 wrote:
昨天第一次去酒店認識...(恕刪)

我朋友也認識個叫做小小的耶
XD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I heard you said.
小脫鞋 wrote:昨天第一次去酒店

認識了一個女孩叫小小


可憐的孩子有沒有這麼愛啊…
大叔就先跟你心理建設一下,自己再評估看看要不要追吧


不管追什麼女人前先看自身的條件:
(外表+內涵)x資源=自身條件

一項項來…
就外表來說酒店妹對於男性外表的抵抗力通常都極強!為什麼?因為人家是去賺錢不是去談戀愛,加上看多了衣冠禽獸,自然對任何人都有警覺心。你若沒這項優勢也沒什麼關係,不要長的太奇怪就好。

內涵就很廣了,氣質、幽默感、神秘感、給人的氣勢,給人的安全感等等都是,這要看對方喜歡的是什麼,我認為有幽默感幾乎是通殺,但油嘴滑舌扣分。

資源就簡單了,你能用什麼資源去吸引她、幫助她。當資源大到一個程度時,前面兩項都可以無視,為什麼資源是用乘法就是這樣,這樣懂嗎?不要跟我說你會修電腦什麼的就算是資源…講明白點就是錢!「我買新的!」才夠吸引人,不過這裝備有副作用,會讓人迷惘對方是愛人還是愛錢。

好了!您認為自己有多少實力呢?
當自身條件低於女方的設定時,就是人常說的越級打怪。

還是要打嗎?

歡場不是沒真愛,而是誰先放真愛誰倒楣。

酒店妹也是人,也會有感情需求,也不是難以攻略,也不用把酒店妹當成洪水猛獸。
就你這個案來說,你第一就是先讓酒店妹知道你沒資源沒實力這件事,不用覺得沒面子,想打腫臉充胖子,臉上也要有肉可以打,連5000都要借的人,一下就被人看破手腳了,若因此斷了線對你絕對是好事,若沒斷能讓他把你的位置從客人改變成朋友,不管怎樣你都有好處。

若沒斷線就先把自己心態調整一下,你也必需把自己對她的邪念降為朋友,進退應對才會自然,表現自然才能展現自己的個性特質。
你暈船已經先輸一半,不要再表現出來你多愛她多哈她的樣子,早晚噓寒問暖、甜言蜜語都不用!請站在她的角度想,她的line打開滿滿都是那些話,煩都煩死了!但因為工作的關係又不能不理,你是朋友何苦再去給他壓力。
傳line逗他開心才是重點,逗她開心不是迎合她,他說什麼就好好好,狗腿的事也很多豬哥在做了,記住一點!不要把自己放在一堆蒼蠅中,然後期望她從一堆蒼蠅中選中你。

酒店妹很忙,就算下班時間也有一堆客人要應付,每天逢場作戲也算是很累人的工作,所以不要急著要約他出來,急著要培養感情,她對你有好感自然會做球給你,自然會找時間給你,記住你的身份只是朋友,是沒資格要求她任何事情的,相對你也不用做什麼煲湯送禮物的蠢事,送什麼都送不贏其他喜歡她的大咖客人,反正自然就對了。

反正記得重點是平常心、幽默感、得失別太重才不會失去自我,失敗當練功,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也沒用。
還有不要再借錢了!我不是認為花錢不好,而是以你的狀況來說,就像拿最弱的武器就去推王這種自殺行為,只有「白痴」兩個字可以形容


打好多好累…
小脫鞋 wrote:
昨天第一次去酒店認識...(恕刪)


樓主發文不討論,當大家是笨蛋啊

已檢舉

整天幻想是沒有前途的

乖乖去鐵工廠打工吧
文才哥粉絲俱樂部開張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707171&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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