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 kim wrote:
現在男人只要你肯花錢沒有娶不到老婆的,50萬外籍新娘不是假的,可能10年後有機會挑戰100萬

97年8月1日修正施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對於跨國(境)婚姻媒合之管理有何重大改變?
發布機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發布日期:2010/5/30

1. 公司商號不能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
97年8月1日修正施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明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公司或商號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2. 須以公益服務為導向,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
97年8月1日修正施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明定,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應以公益服務為導向,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違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另公司商號經營跨國(境)婚姻媒合者亦同。

3. 禁止刊播廣告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第89條及「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不得刊播大陸地區之婚姻媒合廣告,違者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而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施行後,任何人均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違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731&ctNode=34819&mp=mobmp1

綸擬辟市 wrote:
我不是很喜歡把私事拿...(恕刪)


妳想太多了,而且妳這樣是被動說的,反而介紹人在問妳不說,
後來還透過別人才知道妳有男友了,
人家還會覺得很怪,為什麼不早說? 有男友見不得人嗎?
還是妳有什麼目的? 是騎驢找馬? ...等等負面的聯想
那如果有人結婚了,他低調不想讓人家知道,因為人家會問
快40歲了為什麼不生小孩? 是生不出來嗎? 還是什麼問題?
.一堆問題轟炸,
很煩阿
所以乾脆什麼都不講...????

伊樂 wrote:
邁入熟女的心聲~看到...(恕刪)


說的好
認同+1

leica123 wrote:
妳想太多了,而且妳這...(恕刪)

看你問那們多問題我也煩了,建議樓上的直接說我是蕾絲邊保證以後沒人會煩你~
Why so prestigious?

伊樂 wrote:
邁入熟女的心聲~看到...(恕刪)


忘了補充
我是熟男.......

利兆天 wrote:
忘了補充我是熟男.....(恕刪)

看頭像就知道了XD
Why so prestigious?

perigil wrote:
看你問那們多問題我也煩了,建議樓上的直接說我是蕾絲邊保證以後沒人會煩你~

人家就不是為何要說自己是蕾絲邊?
隨便問人家隱私的才要檢討吧!

vu84vu wrote:
人家就不是為何要說自...(恕刪)

因為同事很煩阿,要是有人一直問我我就會說我是gay~
Why so prestigious?

vu84vu wrote:
97年8月1日修正施...(恕刪)



問題沒有用啊,還是有管道的,不然你看到難道都是假的,外籍新娘就是在急速增加當中,政府官網都有資料,只要你合法娶進門,私的東西政府管不著的,還有政府也默認,不然出生率低,不婚的人又年年升高,政府是一直在提倡生育率及促年輕人趕快結婚
熟女固然過了適婚年齡還沒嫁是有點爭議


哥沒有要評論對與錯

每個人都有全力選擇自己要過的生活



但是


熟女真的有種特別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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