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cin wrote:
當初我也解釋過車子...(恕刪)
要證明你就是前夫
把跟女同事LINE對話公開出來說你們沒有曖昧阿!!
芸芸媽媽 wrote:
我在前夫其他同事的告知下,才知道前夫跟那個女同事上演接送情、送早餐、一起吃午餐,晚上line上溫情綿綿。
前夫不斷告訴我就只是女同事,但!她*的女同事,回家喊累,陪老婆小孩沒時間,卻有時間陪女同事在line上話家常,為了避免我看到那些訊息,還禁止我繼續看他手機,什麼事都跟女同事說,問他還說不能讓老婆知道,不然就說工作的事說了妳又不懂,她*的,完全把老婆當外人,我沒工作過不知道工作上的狀況嘛?憑什麼可以跟女同事說,不能跟老婆說!
當然最後前夫和那女同事熱絡的到床上談話,甚至還在車上留下用過的保險套!!!我們大吵了一架,然後我訴請離婚了,孩子監護權歸我,那爛男人,不見!
提醒大家要小心這種女人,表面上跟妳很好,不斷告訴妳要怎麼做,卻在妳的婚姻指揮來指揮去。
後續小三沒扶正,因為她攀上另一個主管,把前夫一腳踢開,前夫現在不斷求合,請我看在孩子的面與他復合,還跟我保證不會再犯,但我怎麼有辦法相信他…
...(恕刪)
芸芸媽媽 wrote:
這不是恨,是看他報應,因為我相信報應,他當初這樣對我,現在我過的很好,他來求復合,所以他現在這樣我覺得他很活該…
我不恨,但我不可能會忘記他是怎麼傷害我和孩子,不恨更不代表我要寬容的原諒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