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負擔全額房貸,還要給買菜錢和子女托育費,合理嗎?


莫須名 wrote:
背景說明:男方公務員...(恕刪)


女方幫老公投保多少壽險呢?
天外小兔兔 wrote:
男方只不過出個房租,超可憐是吧
買房子女方家裡要求掛名,連討論一下都不肯就拿來說嘴

對啦~
以眾多男性版友的立場來看這真的是吃人夠夠~怎麼不連房租一起出,這才是好太太
真的,好可憐噢,這男的婚後一個月只拿出一萬五就是在養一家三口啊..

怎麼不說太太每個月花的的托育費及家計費都不知道多少了..

保母費約兩萬~兩萬三,伙食費一家三口,包含孩子奶粉錢花個一萬五不過份吧,

水電瓦斯費加個五百進去,網路費算是一千好了.日用品雜貨不會每月買,可是還是有小朋友尿布,奶嘴,玩具什麼的,一個月也算五百好了(其實這樣子有點少耶..小孩總要買衣服吧.還有小床被子呢..第四台,mod什麼的要不要看啊。。
哎啊,怎麼算都超過四萬元耶~

女生一個月才賺四萬多左右不是嗎?那不都被洗光了嗎?應該是不夠吧~已經動用到婚前的存款了吧~
”大家都是上班族,都出一半很困難嗎?”這又是誰說的
是誰吃人夠夠,誰養誰啊.

人家都不講你吃軟飯了,你還好意思講人家是詐騙集團哩...

奇怪了,房子要掛在女方名下!
這點未甚麼不提呢?


當然是因為他改過文啊,之前又沒有這一段,小妹我最討厭那種被炮了就一直改文想洗白的人了..
回文有講的,「買菜錢和托育費之前是由女方支出」這點怎麼不敢補充進去呢?
==================================================

==================================================
說真的啦..依那女生之前對家庭的金錢付出,才讓男的可以買”一家人住的房子”
那麼,女生父母這樣子的要求很合情理啊.,錢上頭又沒寫名字,你把人家出的錢都當家計費放水流,而你的則是房子..
也不想想.要不是有人幫忙你的生活費,是有辦法買房嗎?至少也要共同持有吧..

請問一下,女生要男生幫忙付擔一個月菜錢6000,和托育費用1個月6000,是有很多嗎?
再我看來這樣子跟本一半不到吧,怎麼講得好像他有多大的恩情似的..

還好意思講女生的錢用到哪裡去了他不知道哩.當然是用在家裡啦..拜託,是當養孩子不用錢啊.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四葉妹妹 ♪ wrote:
真的,好可憐噢,這男...(恕刪)


又仔細看了一下樓主的文,現在還沒買房的情況下,目前男生一個月只出15k養家養小孩耶……真的算蠻輕鬆的……
男方只出房貸嗎?

我建議列出必要開銷

再討論

女方最近開始在吵,要求男方負擔所有房貸,還要給她買菜錢(一個月至少6K)和負責子女(一女)托育費用(1個月6K)

托育費補充說明


※ 保母托育月費之給付採預付方式,即月頭薪。

台北市托育酬勞行情表 (保母費用)
型態 計算方式 行情 備註
全日托(24小時) 以月計 2萬 - 2.7萬 --
日托(7-12小時) 以月計 1.5萬 - 2萬 --
半日托(3-6小時) 以月計 7千 - 1.5萬 --
臨托(暫時托) 以小時計 100元 - 250元

iou9998 wrote:
又仔細看了一下樓主...(恕刪)


對呀~~之前的錢都存起來,老婆的拿出來家用花光了,現在拿之前存的錢出來買房就說房子是他出錢買的,秀下限也不是這樣。還好你不是我老公,不然我就把你給休了。沒肩膀學人家娶什麼老婆。再說很多東西是無形的付出不是只有錢的付出才最大好嗎。說那麼多網友說的聽聽就好,如果你照做肯定不會有好結果,你自己的老婆你最清楚,值不值得?願不願意?只有你能做決定。

lyp1972tw wrote:
說實在的
男人的生理需求比女人高很多
很多不平等條約都是為了這個才簽下去的

所以最聰明的女人
應該是婚前讓你吃不到
然後男人為了吃到甚麼條件都答應了...(恕刪)


拜託 這位大哥你是二、三年級生嗎? 這年頭會為了吃不到就答應的人應該不多了 又不是在孤島上面 只有一個女人可選
rc971128 wrote:
對呀~~之前的錢都存...(恕刪)

因為一開始都被房子登記老婆名下,負責房貸+菜錢+育嬰費吸引過去了,後來仔細在看一次,才注意到現在還沒買房的情況下,只給房租15k。
若是雙薪家庭,那麼托嬰費,奶粉、尿布、菜錢、嬰兒用品、家裡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日常生活用品照樓主的文章應該是老婆出,晚上下班後還要負責煮飯、帶小孩,若是這樣的話,取到這種老婆還能嫌,我也是醉了……
你不需要去相信女人,公事公辦,
共同生活共同負擔,別管別人激你沒卵蛋,
財產放在自己口袋,那裡,都比放在女人口袋安全多了。

你不須要管任何人說的屁話,
這社會多的是不負責任的嘴砲,
少有會叫男人,該要保護好自己,
反正真的有事,死的是你,不會是嘴砲。

這就跟廢死一樣,被砍死的倒楣,
殺人不只沒得到該有的懲罰,
還會有人不斷慫恿,殺人者不該判死。

可悲,叫你雙手綁起來,去相信女人的那些人,
你被害了,那些人會替你承擔傷害?
還是嘴砲說的,是你識人不清?
你們是第一天認識嗎?
你不知道她會傷人?
不相信她,你結婚幹什麼?

不斷有人會灌輸,男人要大氣,不計較,多當擔……
當你被引導,俸上未來去相信女人,
運氣好你沒事,運氣不好死很慘,
誰……會替你負責?
誰……擔的起你的未來?

叫你無私奉獻,相信女人?
叫你相信,法律會伸張公平?
叫你相信,老天會給報應?
還不如說,叫你去死吧。

女人自私不是有責任感,只會要安全感的,
男人要自己堅持共同承擔,不要就請她早點滾吧,
不用一直要說服女人,女人不是聽不懂,是不想聽的。

莫須名 wrote:
背景說明:男方公務...(恕刪)

不合理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