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建議,但不拿掉,以後的路不好走‥!!
勸導妳生孩子
一生妳的驕傲
你要不要叫你男友結札呢??
要射在裡面爽
有了小孩又不負責
唉~~~要生就要養 不然就不要懷孕
衝出封鎖線
還子12週囉~~我覺得你一定要跟男的溝通~~
況且有了小朋友又不是你一個人可以生的~~
而且現在問題發生了~~男的自己也該跟自己的家人溝吧~~
男的應該也要有點責任心吧~而不是把問題丟回給女方~
如果暫時沒有什麼經濟能力~男的自己也要有自知知明吧~~
讓好好付起這個責任~努力賺錢去~
allen_liu wrote:
可憐.....小孩是...(恕刪)

+1
恩~此話真令人深思
在這話題要給各建議
在良心道德層面上壓力真滴不小
隨然小弟也是偏向 如果你無法給下一代一個好滴環境
那麼 還是別讓他來人間受罪吧.生算簡單.如何教育.教導才是重點
朋友~~我絕不建議你打掉~~
三個月了~會對母親和孩子都很危險~
我認為你應該主動跟男方的家長交涉~

交涉後再想想之後的問題~
世界真正的需要,是環境保育,而不是經濟
may-66 wrote:
我不小心懷孕了一直到...(恕刪)


不要打掉,請把他生下來,他是一條生命。
如果無法撫養他,國內有合法的收出養機構,
可以讓你的小寶寶找到適合他的收養家庭,
請千萬不要抹殺一條無辜的生命。
該中心的創辦人姜媽媽曾得過"周大觀熱愛生命獎章",
他們一定會協助你度過這個關卡。

給你資訊
機構名稱: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露晞未婚媽媽之家
電 話:06-2340119
白天醫人晚上醫車,真愜意的生活啊。
雖說現代人結了婚也不能保障什麼, 但是人生畢竟是一輩子長長久久不是嗎?

妳男友現在27歲, 他家人不會逼他結婚嗎? 現在不逼, 3年5年10年後?
而, 他家人不接受妳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還有, 人是會轉變的, 妳男友以後不會變嗎?
一大堆的問號, 所以樓主您如果肯定一個人也可以養孩子, 讓孩子好好長大, 那就生吧
aaahunter wrote:給爽 啦
你老媽當初應該把你打掉...這麼不尊重生命哩~~

忠言逆耳. 良藥苦口~ 我明白.. 打掉胚胎的建議. 我可能會被雷公劈死下地獄. 但我坦然接受.
因為個人原則問題.. 該怎麼說. 我還是會怎麼說的.
----------------------------
3個月而已啦. 簡單啦. 花點小錢. 1堆人幫妳搞定啦. 開學前的墮胎潮. 很多人都馬這樣處理.

比起某些人.. 拖到生出來. 再把嬰兒沖進馬桶. 或是丟棄讓嬰兒凍死. 或被流浪狗分屍啃食. 或是給孤兒院扶養. 沒父沒母. 沒愛沒家. 窮困潦倒 悲慘的過1生.......等等. 這樣有比較好嗎 ?

附帶1提.. 出生後. 又牽涉到蓄意殺人. 或過失致死.... 事情更大條~
allen_liu wrote:假設你可以選擇的話.
你願意出生在沒有父親.. 家庭經濟不穩定的家庭嗎??

所以. 只有兩條路選.. 殘酷的仁慈. 或是.. 仁慈的殘酷~ 慢慢考慮吧. 反正都很爛~

******************離題討論分隔線*************************
既然 aaa hunter 提到了我老母. 那麼以下供您參考. 當作機會教育..
我媽出生於民國38年4月5日. 西元1949年. 2次世界大戰剛結束的困苦年代.
她從來沒過生日. 沒人敢提起生日. 她出生難產. 奶奶當場過世.
我媽的生日. 也就是奶奶的忌日~

爺爺認為我媽是掃把星. 害死奶奶.
2歲時~ 請想一下.. 2歲的小女孩. 是多麼的可愛與脆弱.
2歲時.. 爺爺把她 賣給農夫當 童養媳. 不想再 見到她.

回憶一下.. 每個人的童年.. 吃喝玩樂. 喜怒哀樂. 多彩多姿.
我老母.. 3歲就要餵雞餵鴨. 養豬養牛. 種田種菜.....
別的小孩經常得到糖果..... 我老母經常被扁擔 打到遍體鱗傷. 只因為多吃了幾口 剩菜剩飯....

我老母1生的遺憾只有1個.. 她遺憾難產. 害死了親生媽媽.
我老母1生的願望也只有1個.. 她早晚燒香. 希望死的是她. 而不是媽媽.
---------------
輕率的. 不負責任的. 將小孩生下來. 然後給她這樣的悲哀長大......
墮胎只是短暫1時. 悲哀的折磨 可是1生1世.

再過幾天. 又要掃墓了.
我都是跪在爺爺奶奶爸爸的墳墓上. 邊拔草. 邊說.. 對不起.

*****************************************************
建議 樓主..
結婚. 離婚. 只是形式上的. 沒有啥意義.
生父. 生母. 與子女的血源關係. 縱使合住. 分居. 生死. 也不會有所改變.

如果.. 妳真的. 那麼喜歡親生的小孩. 妳還有3個住在前夫那邊. 記得嗎 ?
多去陪陪那3個小孩. 買點衣服玩具. 帶去吃飯. 或逛街. 或去兒童樂園.....
物質上的東西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 媽媽來看她們了. 這是妳虧欠她們的.

所以. 把肚子裡的那個打掉.
然後. 去盡妳 該盡的責任.
不管離婚時. 跟前夫鬧的有多糟. 那是兩人之間的問題.
就算總統改姓馬. 那3個小孩.. 仍然是妳生的. 這個事實 永遠都不會改變.
爽 啦 wrote:
忠言逆耳. 良藥苦口...(恕刪)


支持,認同,大推~~~
說實在的... 並不是每個小孩,都很樂意來到這個世上,
也並不是每個小孩,都能得到完整的家庭環境與父母的愛,
不要理所當然的認為這個社會每個小孩都能在光明的環境中長大...

記得半年前看到一則社會新聞,桃園有一對夫妻沒有什麼好工作,經濟有困難...經常有一餐沒一餐的.
還要扶養5個小孩...老婆肚子裡還有一個... 新聞中在呼玉大家發揮同情心,捐款給他們..
當我看到這新聞時,我只有一個想法... 沒本事,為什麼還要生那麼多? 然後要社會大眾去付擔這些社會成本呢?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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