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信999 wrote:
其實女方一家之主背後...(恕刪)

即然在婚前女方就這麼要求了,
如果男方不接受又何苦鬧出人命被動結婚?

阿信999 wrote:
還有一次是當談到回台...(恕刪)

即然受不了女方這樣的行為,
現在也被動的要求離婚那何不引刀成一快?

勸和勸離都不是我們外人該做的!
身為"朋友"的你,
只能幫當局者分析和與離的好、壞處!
真正還是要他們自已溝通決定!
阿信999 wrote:
其實女方一家之主背後的意義之一就是

男方薪水就是全家的薪水

女方的薪水,是她自已的薪水

至少在婚前,女方是這麼要求男方的

因為女方認為,嫁進來已夠辛苦了......

男方的疑問之一是

家是男方的,還是二方共有的?

有是共有的,那相關權利義務不是該共同承擔嗎?

家是男方的,那為何女方的薪水,是女方的?(恕刪)




我覺得樓主你真的很為你的這個朋友著想耶!但是有時做一個好朋友要替對方去圓滿他的家庭,而不是一味的聽他抱怨就覺得他很委屈,如果是這樣,只會使他的家庭更加破碎,要幫朋友解決和他老婆之間的問題你要將心比心啊!

家是男方的,家事是男方會去做嗎?
家是男方的,嫁進來就會多出兩個如同『親生』一般父母嗎?不用費心力和公婆溝通磨合嗎?
女方的薪水是她自己的,難道她將來是全把自己薪水帶進棺材裏嗎?
家是共有的,要求別人相關權利義務不是該共同承擔之前要先檢視看看自己是不是付出了對等的義務啦~
都快離婚了,怎麼還在計較這些錢的問題呢?
會想和另一半結婚難道一點愛都沒有嗎?請你的朋友要加油啊~他還有個孩子啊!你這個做朋友的也是多費心~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這種男生不要也罷

念書都念到那高

思想還是跟國高中生有什兩樣

看完這串討論~
只有一種想法~

婚姻關係不是一個公式,不是套用某個人的作法就會得到同樣幸福美滿的結果!

不過~還是希望~男方努力唸完博士~女方安心生下孩子~

至於未來生活(不管是否離婚)~還是得靠兩位一起努力~

加油囉~
阿信999 wrote:
我承擔的責任太重啦,是媳婦 是太太 也是媽媽,,...(恕刪)



女方真的很可憐
又是太太,又是媳婦,又是媽媽
三個角色
真的太累了

女方應該是那種什麼都要佔贏面,叫老公背起一家之主責任,自己又要發號施令

平時要求男女平等,有財務負擔時就忘了這回事....很畸形的某些台灣女性心態

獨自在婆家或娘家待產是什麼委屈或莫大的犧牲?我們家就好幾個例子,先生在他國工作,太太也過的輕鬆、自得其樂

陪產完畢又走了,等小孩幾月大再帶過去團聚,照安排來進行,說什麼無助痛苦?太誇張了吧?

連我自己都曾經跟老婆商量過後,在她懷孕時當背包客獨自旅行、去外地滑雪。產檢自己去有差嗎?她不覺得啊

她曾經考慮高薪的機會,但是要到另一國,我也鼓勵她自己先去幾個月或一年再團聚

兩人跟兩方的家庭本來就是要能協調與互相扶持,成為彼此發展上的助力而不是徒然內耗

我上面舉的幾個例子,男方的事業工作後來都更上層樓,女方專業不只國中老師程度(還有個 PhD 呢)

也沒吵什麼委屈不委屈、身體如何如何的,一樣悶在家裡陪老人家、生小孩,準備等大一些再回去工作

告訴你朋友他娶錯人了,想辦法收場吧!
好可憐,叫你朋友趕快放人家走吧!

趁年輕要改嫁也容易些。
你真的不是當事人嗎
很可疑喔
至於裝潢
本來就是裝潢男生家了
女生拿十萬出來還不夠喔
這個家你確定只是兩人共有嗎
不是吧
小孩保險費
男生出有不對嗎
你這樣講好像有意識要讓大家覺得這個女生是愛錢的公主
問題是去英國她不是也付了很多錢了嗎
如果你是當事人
整件事發生在美國而不是英國
就好好承認吧
我也在歐洲小讀過書
也認識很多在德法讀書的朋友
我可以很明白的說
想出去玩
小錢是打發不了的
一花下去都不是小錢
在生活費上
以前我在台灣隔天的麵包我就不想吃了
在德國
過期一天我照樣吞進去
留學生就是這樣過日子的
還沒賺錢又有老婆小孩的人
倒是花得挺大方的嗎

對了我建議
叫你朋友去找樓上TD4推薦好女人吧


阿信999 wrote:
其實女方一家之主背後的意義之一就是

男方薪水就是全家的薪水

女方的薪水,是她自已的薪水

至少在婚前,女方是這麼要求男方的

因為女方認為,嫁進來已夠辛苦了......

男方的疑問之一是

家是男方的,還是二方共有的?

有是共有的,那相關權利義務不是該共同承擔嗎?

家是男方的,那為何女方的薪水,是女方的?
老婆懷孕卻獨自在異國逍遙 看來完全沒有為人父的自覺
我現在懷疑的是...在這種情況下, 男方會要小孩嗎?即使要了也是丟給爸媽帶吧
這樣對小孩很可憐 幼年在無父無母的情形下渡過

btw 女方現在說歸說 等bb真的生下來養了六個月之後 沒人捨得放棄監護權的
尤其是bb跟媽媽在肚子裡就朝夕相處了 想要割捨很困難

所以我猜最後的結局會是離婚+女方要小孩監護權
(除非男方家長堅持 不然男方也會順水推舟把小孩丟給女方)
看完男主角的回覆, 有一些想法:
1. 出國唸書當然是辛苦的, 這在出國前就要有心理準備, 至於是唸書辛苦還是懷胎十月辛苦,
我想絕對是後者, 你老婆懷孕後就不用上班了嗎? 懷孕後在你家整天就可以躺著休息不做家事嗎?
你只需要好好專心唸書, 這樣你覺得你會比較辛苦嗎? 你若是覺得你老婆不夠體諒,
那我覺得你根本沒有站在她的立場好好的為她想想
2. 現在這個時候到底要放棄學業來陪老婆小孩, 還是放棄陪老婆小孩去完成學業?
這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 不過, 我覺得你不論放棄哪一個, 將來想起都一定會有遺憾,
人生本來就是這樣, 不會每件事都乘心如意, 若你最後選擇放棄陪老婆小孩去完成學業,
我只能說你當初結這個婚根本就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為什麼不先完成學業再結呢?
3. 去走走看看散心, 或是到處去玩樂, 這不是真正的重點, 而是你沒有時時想到你老婆,
你休息時若想到你老婆一個人在台灣辛苦過生活, 你還有心情去玩? 那也算你厲害,
再者, 你平常沒事喊窮, 卻要花錢去玩? 若今天腳色互換, 你的想法又是怎樣?
4. 你想說要好好談談解決問題, 請問你要怎麼談? 是要你老婆再忍一忍, 忍到你唸完書?
若真是如此, 那不如就簽一簽, 不用在花時間談了, 要知道世界並不是因為你而轉動,
所有的事物也不是因為你而存在, 憑什麼都要依你, 而不是依老婆?
要時時設身處地為他人設想, 不論對你老婆或其他人, 你就會比較了解別人的反應為什麼這樣了,
兩個人相處本來就是要互相忍讓, 各退一步, 要知道你現在不是一個人了, 不可能所有事情都能乘心如意,
多體諒你老婆吧, 如果你還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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