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walker wrote:昨天老婆提出她不是保險受益人的問題,她覺得婚姻沒保障,將來離婚或出事她什麼都拿不到. 你娶了她,那請問婚姻及她,給你的保障在哪裡?將來離婚或她出事了,請問你又可以拿到什麼?
這要求很合理吧,樓主...(恕刪)我也贊成這樓的發表,你們一定感情不好才會這樣,我老公也怕他走了我要自己付房貸所以婚後受益人會寫我,我們出國保險受益人也各自填父母親,婚前是他媽幫他保的我也不會逼他改,樓主沒小孩的話可以考慮其中一份改受益人就好,有小孩的話填小孩以後另一半也是監護人也歸他管!要你死來得保險金他也可以自己幫你保自己寫受益人阿,想這麼多!我看是樓主的半調子大男人主義作祟才會這麼生氣吧!
klaussshoestring wrote:有沒有保障當然不是其次如果你有女兒,嫁給一個人他死了,你女兒一毛錢都拿不到一點保障都沒有你願意讓你女兒嫁給這種人嗎?這應該是身為男人應該主動處理好的事吧?娶老婆連這一點擔當都沒有這本來就是結婚規劃的一部份,不是嗎不然女人嫁給你是為什麼?難道只是為了滿足你的性需求和幫你生孩子而已嗎?然後等你死了,她最好拍拍屁股乖乖回家守寡是不是這樣最完美? 想法相同,如果老婆是為了保險金.她應該是請老公多保個百千萬的.也許老婆這樣要求, 也是為了了解她在老公心中的地位.沒想到一文不值啊......
阿丁仔 wrote:哈哈因為娶得人不是我是樓主這種貨色我才不要咧保障??就算講難聽一點是要錢也要要得有婉轉一點吧什麼叫做離婚或是出事女生沒保障??這聽起來就是只要錢沒情份啦沒情份你掛了還幫你養小孩養父母喔齒使比較快吧"如果老公出了什麼意外,家庭沒保障"如果是像這樣以家庭中心的說法我相信聽者觀感會有180度的不同即使這句話是假的 說這麼多你保險受益人還是沒填老婆吧
魔城主人 wrote:...提供一個簡單的做法你可以把受益人變更為 "法定繼承人"當那天真的出事保險公司會自動幫你依照民法順位分好以夫妻目前沒有子女而言你太太就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受益人)當那天有小孩了! 小孩也會自動加入繼承(恕刪) 對以上的繼承人順序,這裡要稍稍提出一點個人的不同見解,請樓主參考一下,依據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法定繼承即等於將保險金視為遺產,繼承人需根據遺產的繼承順位予以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是(1) 直系血親卑親屬、(2) 直系血親尊親屬、(3)兄弟姐妹、(4)祖父母,而配偶則是與依照這個繼承順位的其他人共同參與遺產的分配。當各個順序的繼承人均從缺時,配偶才可單獨繼承。因此,如果將保險金的受益人改為法定繼承,則萬一真的發生萬一時,配偶須與父母共同分配保險金。希望這種方式,可以替樓主解決一點點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