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lin wrote:電鍋砸到人會出人命的,一點都不覺得女生可憐,啊不就是女生先動手打人,最後打輸就又開始扯什麼家暴了,明顯你們的標準就是女生打人男生就該乖乖被打,就算是用電鍋砸也不能還手,還手就叫家暴,完全不值得同情~...(恕刪) 沒錯...現在女人頭腦不知道是在想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只許女人丟內鍋,不許男人打手臂??就是過太爽,又要男女平等,又要當公主,又要打不還手切,這種女人就是欠修理完全不值得同情
丟電鍋?這算是蓄意傷害(未遂)了可以告到離婚了再者小拳頭就不會痛?你是當事人嗎?生氣的時候可以控制力量?被打也只能說算活該該反省了你可以縱容她也可以請她反省不過在旁人看來"活該"再者表姐夫也事有問題管教小孩多什麼嘴...看來未來又多一個"我家的小孩都是被朋友帶壞的"在此願各位有個美好的未來
EtBr wrote:我倒覺得妳表姊有錯在先甚麼叫女生力氣小打人不痛不癢打人就是打人啊...(恕刪) 老婆打我幾下 我就用同等力道回打幾下從此她就哇啦哇啦叫 絕對不敢動手男生不能打女生 女生就可以打男生嗎?給我來這套 門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