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豬人 wrote:重點是...樓主有採取任何行動嗎?最後還是便宜那老小子嗎??? 反正表哥知道了,堂姐叫我不要打草驚蛇所以,我根本就是被告知別處理反正我有請堂姊轉述我知道的一切包含那老小子的資料、上班地點、開的車型顏色後續也只能看表哥怎麼做了,只能很憤怒的跟堂姐說如果是我女兒被欺負,我會讓那男的犯了法就直接以刑法227條送辦,反正我說那麼多對XXX來說根本就是個屁,她都甘願被當床伴玩,去傷害自己的身體了,我替哥哥想那麼多幹嘛?一點意義都沒有,這男的基本上不是只玩XXX,不把牠繩之以法,到底是會有多少無知的小女孩受害???我沒女兒,你們這些做人父母的覺得好就好,我沒意見……肥豬人 wrote:重點是...樓主有採...(恕刪) XXX為姪女
差別在於對等的身分雙方都是小學生國中生,甚至是高中生,應該沒有差別cpafrank wrote:高年級小學生國中生都...(恕刪) 對於犯了法的那一方做出嚴厲處罰您不覺得是必要的嗎?cpafrank wrote:嚴厲處罰 該怎麼教育才最正確,確實的是很令人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