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oge 好 wrote:樓主真的是男人心目中...(恕刪) 不夠老騎士 wrote:現在很開心,恩......(恕刪) cm4430 wrote:基本上以上七點對男人而言只要花錢嫖妓(或者請鐘點情人)一樣可以得到相同的效果,不要說婚姻,連感情都省了。坦白講,上面這七點真的讓我非常熟悉,非常像是在特種場所上班的人會講的話。這種人在兩性關係中只要其中一些她所想要的(也許是金錢),其他通通都可以不要。如果花錢就能得到上述那些待遇,那幹嘛還花時間談感情,不覺有點多餘嗎。
紫泓飄孀 wrote:很少人會認同妳的觀點,這是一定的,您心裡也有個底吧?很難得看到這麼堅持到底的人,尤其是女性,一路走來是否曾飽受壓力?走入一段感情裡,能做到不分彼此都不委屈、不求全、不作賤彼此卻能享有相處愉悅的地步,您文中所言若為真,真心恭喜您與另一半已尋覓到好伴侶。 我代替他謝謝你~
我認同你的想法,兩個真的相愛的人,沒有婚姻,沒有住一起,只要心在一起,還是可以長久現在這個年代裡,追求條件的婚姻,有人要另一半有好的工作,高的收入或社會地位,有的要另一半外貌身材好,但是當這些條件消失,沒有愛還是離婚一途。想分手就分手,如果真的兩個人裡有一個人不愛了,再多的理由都只是讓另一個還愛著的人傷心。其實不管理由是什麼,理由的原點都只是"我不愛你了"是你的就會跟你愛到老,不是你的,強求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