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還是小倆口,在遇到考驗時,是否相信彼此,共同尋求對彼此最好的方法
最好不是指什麼都最好,而是損失最少,達到兩人共同目標
女友也為了樓主和媽媽吵架,顯示她也在努力。生氣沒好話,對媽媽和男友都是,壓力太大了
樓主不必亂了手腳,女生只是需要有安全感(再選個適合時機告訴她你愛她)
只要心定下來,任何困難,都不難
她和公婆能如此融洽是你的福氣,下一個女友也不一定會更好
婚後的資產,不論登記誰名下,都是夫妻共有
如無誤,則先登記結婚才買房,登記她名下
將來若很不幸生離,你仍可依法取得一半價值。她的新增資產也是,有一半是你的。
有興趣了解的話,請洽詢專業人員,不要只憑網路取經喔
若你家人都反對。可以介紹給我。。。。
以我看01上的苦命老公是。
結婚房貸生活費全包。房子卻是登記女方名下。
例如我弟的女友。本身無業。。能要她付房貸?

今天岳母拿出三百萬。
女友薪水也不錯(相信我。她年薪比你高)
卻因為岳母強勢介入搞到雙方奇摩子不好。談判破局。
我想起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故事。。。

我的想法:
如果我弟的女友。本身沒有大問題。
親家願意出三百萬頭期款。等於幫我節省六年。
我弟拿其中200萬買房。貸1200萬。(匯豐銀行。三師可貸近九成)
50萬放貸款賬戶扣房貸。和支付稅費。
那新婚兩年內。。我弟不用煩房貸。生活費50萬。
而且因為名義上我弟負責。所有花費都要經過他同意。
用的卻都是一開始岳母給的錢。
花別人錢用別人女兒。
有爭吵還可回她:房子買妳的名字。我對妳不夠好嗎?
二年後。若無法相處就離婚。房子歸她。貸款不繳。
以上~
婚後財產因為女方薪水比較高。她分你。
不想多糾纏就不用分。各自管理自己的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