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女人不想嫁,我好好奇那為什麼男人想結婚?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女人哪當有男人對你...(恕刪)


男女是互相的,女人有小王的不少,心裹有毛病的也
迷你系女神 wrote:
最近常跟同事聊起婚姻這個話題,也因為辦公室都是女同事居多
所以聊起婚姻也都是各有利弊,但最常聽到都是貶多於褒
有人說她覺得她老公娶了她後悔
雖然沒有表現出來,但是她說以她女人第六感直覺到的
有人說婆婆很機車,還沒出嫁前在家她也是公主呀!
為什麼結完婚後就要婆媳過招,她都不想回婆家
然後還說老公很懦弱都不敢幫她跟婆婆說話
我的天啊!
聽同事你一言我一語的訴說結婚的不好
我們這些小姑獨處的根本不敢結婚


我是人妻.
我不知道答案..

不過對於辦公室閒話家常來說..
我在同事面前的說詞如下:

我老公是月光族.(的確是.他婚前自己花光.婚後被我花光)
我沒看過他存款有6位數以上.(在那之前我就會領出)
他容易被騙.(這是事實.所以他買了兩間房.不動產較能守住)
他每天不一定幾點回家.有時根本聯絡不上(職軍.有時遭管制)
平時我要趕著下班接小孩.我最晚4:00PM要走人(其實安親班老師已幫我接走)
雙方長輩都不能幫帶小孩.(因為都還上班.沒跟我們要孝親費已經很好)
我回家要煮飯洗衣打掃..(前提是老公不在家.他在都是他做..)
老公不會打算.(因為我往往計算好了.老公都依我.要我開心他就開心.)
他是個大男人!(負責.認真...又體貼老婆)

前一句是講給同事朋友聽的.
後面括弧是講給我家人聽的.

市場有區隔..

lilice wrote:
前一句是講給同事朋友聽的.
後面括弧是講給我家人聽的.
市場有區隔


你這樣做就對了!

台灣的文化是見不得別人好,
所以人妻都愛吐苦水,以貶低自己來捧別人,
最後都加上一句:像妳這樣單身多好多自由(其實心理不是這樣想)
以上是我遇到的情況。

只有真正關心妳的人會勸結婚,但理由都很沒說服力。(老了有人照顧?)

要不要結婚根本不需要問別人的意見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不用大海撈針
只要把現行的婚姻制度改一下就好了
顯然很多問題出在,很多人把結婚證書當成定心丸了,
一旦拿到結婚證書就開始露出真面目,
而在台灣想離婚得經過對方同意,
裁判離婚難上加難,
只要像歐美學學,只要單方申請就可以,
這樣雙方怕隨時被退貨,就會時時提醒自己要好好維繫感情。
我的朋友裡也有一位女生,從小胖到大,為了相親,開始節食瘦了十公斤,
而且火速在三個月內嫁掉,婚後立刻復胖,被老公嫌棄。
我問她怎麼不運動減肥?她老神在在的說,沒關係啦,已經嫁掉了。
工作也是同樣道理啊,為什麼大家常批評公務員?因為鐵飯碗嘛。



公務員真是趴著也中槍....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只有真正關心妳的人會勸結婚,但理由都很沒說服力。(老了有人照顧?)


我都勸說:

結了婚...
妳才能讓他欲生欲死..呃.說錯.
是妳才能成為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簽名的第一順位.
決定他是生是死.

(相對的.也是把自己生死交到對方手上.要慎選對象.)
lilice wrote:
是妳才能成為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簽名的第一順位.
決定他是生是死.
(相對的.也是把自己生死交到對方手上.要慎選對象.)


突然想起那個什麼搞軌案的

可怕


為了成為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簽名的第一順位而結婚?

抱歉,對我沒有說服力。


回下主題,男人想結婚不需要什麼理由,因為他們婚前婚後變化不像女人那麼大,
男人沒結婚的原因,大部分是找不到願意嫁他的女人。





timmyshen wrote:
被愛沖昏頭~我們認識13年結婚7年,結婚前同居他也會幫我把大大小小的家事處理好,婚後就開始變了...(恕刪)


我比較好奇..都認識13年了..結婚7年了.表示戀愛有6年對吧??
都6年了怎麼還會有沖昏頭這回事???


nickdon168 wrote:
...(恕刪)
所以我的『男人想結婚』理由是~
『渴望一份穩定的愛情與家庭關係』




我也是跟你一樣的想法
其實就是渴望一段穩定的關係
偏偏小弟就是沒這麼運氣可以遇見
而且常常因為一些因素 會被說怎麼可能沒有女友
最慘的一次就是 被人說像是花心的人
但 我也只是求個穩定的關係
看見你的故事
讓我見識到人生的難得可貴
因為認真的人還是有機會可以享受到幸福的果實
雖然現在生活 真的不容易
但是滿足自己所擁有的 心才會踏實
生活也會好過一些
希望你們夫妻兩能夠一直很幸福喔 呵呵


確實沒有不付出就得到的道理 但是卻有付出了得不到的事實
危險是真實的,但是恐懼是一種選擇。 wrote:
為了成為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簽名的第一順位而結婚?
抱歉,對我沒有說服力。


有些是同居人很愛.不放棄.
他們的小孩未成年.無法簽署..而是兄弟姊妹簽拒絕急救.
病人命大活了下來.結果被家人領走不知下落的...
第一時間妳沒那個權力.事後就是一堆爭執.走法律途徑..

沒結婚...
當他有了萬一.關係欄上妳只能是:朋友.

eggirony wrote:
我比較好奇..都認...(恕刪)


您誤會了是13+7=20年離婚一年在算進去是21年,我是愛上一個人就不會變的人,也比較木訥不會講話不愛搞浪漫女人最不愛的那一型,總覺得對愛的人有責任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