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hou38 wrote: 早就發現了,但由文筆我就覺得不是同...(恕刪) 樓主水水,其實我沒有一定贊成或反對誰。只是覺得如果那個男生真不好時,就趕快分手吧。抱怨也沒有用的,以後應該也是常因為觀念落差或不同吵架。然後,那個男生說好付旅費,可能沒說清楚,造成誤會。既然男生覺得不平。覺得付了很多的費用,女生應該把明細一千多元給他,就給他吧。也不是什麼很多的錢。而且那個男生也付了其他大半的旅費在那個女生身上,當做認知不同,溝通不良好了。尤其那個男生已經態度很不開心了。再不給他。難保積恨,在某個時間大爆發。就很不樂觀。因為你不知道他的男友在金錢或利益衝突上,會作出什麼行動。這是一個隱藏危險的風險。所以我支持,趕快還,不要在去爭理了。這次贏了,下次呢?換理念比較相近的比較好。以上。
茉莉~* wrote:樓主水水,其實我沒...(恕刪) 其實說直白些~我認為那男的不認為她是女友....這才是該憂心的,其他錢什麼的,都不是大事...無心在人身上,我大膽猜測,那男人可能日本有元配,來台灣只是玩玩而已,她當了小三,但是當局者迷,沒看懂就是....
hchou38 wrote:其實說直白些~我認...(恕刪) 如果真是那樣,就趕快結清閃人。有些人欠幾百元都會記在心裡一輩子的。甚至找機會報復。而其他地方有對不起別人的事。他是不會放在心上的。或許真的自覺表面上吃虧了,看你怎麼想,也可以換一種想法,經過這件事,出遊的事,要怎麼說清楚好。或確認對方的心意或想法。或身分已婚否。更接近了解是否是好的伴侶。很多新聞事件,都是當時一時情緒上來氣憤,或日積月累失去理智發生悲劇的。單方或雙方已經感嘆委屈無奈了。想說理,解釋不清,大大爭執大大出手起來。因為是非公道賠上命。尤其只有兩個人獨處時。更需要特別小心。盡量趨吉避凶找適合的人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