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發現我男友跟前女友有對雙胞胎(2/23更新)

Gary2013 wrote:
身分證配偶欄、戶口...(恕刪)


所慶幸在結婚前發現了事實,
我有個朋友在結婚前一天,看他未婚妻的手機,
未婚妻原來已經有交往一年的小王,婚還是照結...
不過從此兩人就過著貌合神離的夫妻生活,
我朋友每天晚上都跑夜店或是出去喝酒,
完全不想回家...
老婆還是依然跟小王有聯繫,
我朋友真的很痛苦,可能跟我有的比吧!!

我跟我朋友如此相信一個人,
到最後得到了是甚麼...
Gary2013 wrote:
身分證配偶欄、戶口...(恕刪)
Gary2013 wrote:
找個誠實的人比較實在。.(恕刪)


這個人挺難找的..

Last88888 wrote:
所慶幸在結婚前發現了事實,
我有個朋友在結婚前一天,看他未婚妻的手機,
未婚妻原來已經有交往一年的小王,婚還是照結...
不過從此兩人就過著貌合神離的夫妻生活,
我朋友每天晚上都跑夜店或是出去喝酒,
完全不想回家...
老婆還是依然跟小王有聯繫,
我朋友真的很痛苦,可能跟我有的比吧!!
..(恕刪)


我很好奇..樓主..
假如他們沒結婚..
而你們結婚了...
你能容忍一個女性..叫你男友"老公"嗎?


感覺你男友的交友圈很複雜..
男友的前女友還有個男友..
前女友要叫她男友什麼??老公2號??
嘲笑我們認為常識缺乏的事,是為了凸顯自身的優秀,好讓我們在複雜的社會中,逃避自我其實很無知的事實。

Last88888 wrote:
所慶幸在結婚前發現了事實,
我有個朋友在結婚前一天,看他未婚妻的手機,
未婚妻原來已經有交往一年的小王,婚還是照結...
不過從此兩人就過著貌合神離的夫妻生活,
我朋友每天晚上都跑夜店或是出去喝酒,
完全不想回家...
老婆還是依然跟小王有聯繫,
我朋友真的很痛苦,可能跟我有的比吧!!
我跟我朋友如此相信一個人,
到最後得到了是甚麼...


物以類聚???

怎麼版主的生活這麼慘烈,連周遭的朋友也都活得很慘烈

天塚鬼 wrote:
物以類聚???怎麼...(恕刪)


小女子已經活到27歲了很多大風大浪都看過,
就是沒看過這麼慘烈的發生在我身上.....
Last88888 wrote:
所慶幸在結婚前發現了...(恕刪)

果真物以類聚,
我懷疑樓主的眼光有問題啊!

Gary2013 wrote:
果真物以類聚,我懷...(恕刪)


我可能鬼遮眼吧!

當初看上他扶老奶奶過馬路和常請沒錢的朋友同事吃飯,
或是坐捷運讓老人先坐!喜歡他的心地善良...

男生們好好學一學
有錢雖然能把妹,但是能把到甚麼品質的妹,決定在你的心!!


Last88888 wrote:
我可能鬼遮眼吧!

當初看上他扶老奶奶過馬路和常請沒錢的朋友同事吃飯,
或是坐捷運讓老人先坐!喜歡他的心地善良.....(恕刪)




講好聽是心地太善良了..講難聽點..就..
凡事總是一體兩面的..
所以前女友..要死不活也放不開..
小孩也放不開..搞不好你也鬧個自殺..
他也會比照辦理..


何謂為善..建議你去看一下了凡四訓吧..
現行雖善,而其流足以害人,則似善而實非也

嘲笑我們認為常識缺乏的事,是為了凸顯自身的優秀,好讓我們在複雜的社會中,逃避自我其實很無知的事實。
學不會停損點,樓主就翻不了身

Last88888 wrote:
所慶幸在結婚前發現...(恕刪)
果斷放手吧!現在忍痛一時也不要將來痛苦一生啊⋯⋯
舞夜翎 wrote:
Last88888 wrote:
我可能鬼遮眼吧!

當初看上他扶老奶奶過馬路和常請沒錢的朋友同事吃飯,
或是坐捷運讓老人先坐!喜歡他的心地善良.....(恕刪)
講好聽是心地太善良了..講難聽點..就..
凡事總是一體兩面的..

剛好路過,插嘴一下。

講難聽點就怎樣?

讓座是基本的,我想大多數人也都會。另兩件就根本沒必要,也不是大多數人會做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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