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ous66 wrote:
這我知道,我也同意她去談最後一次分手(男的很盧,很幼稚,常常聽他打電話來吵,女友都會跟我報告),也是我載她去的,地點在女友以前尚未退租的租屋處,那樓層還有其他房客.
...(恕刪)
那你在幹麻?幫凶?
在門外聽音樂嗎?

怎麼看都是3個人都有問題啊,
女的是X....交,
前男友爛...X,
而樓主X...好人?

不懂一推人說拿掉拿掉...說得輕鬆,

有一就有二,小心拿習慣阿,.....
那種事是萬不得已才該下的最後抉擇吧,
當然該做那種決定都是在時間緊迫的情形之下,
講得難聽點,
那些因為不確定小孩是誰的而輕易附議墮胎的人,
有找妳們的父母跟你驗過DNA嗎?
重點在於心態跟愛的包容,
雙方的愛情有多深厚,能否包容得下,
若真不能包容,也別免強,
可以考慮那N年後可能的1%或?%的後悔,
但不要全拿來當藉口,本來就沒有世事的絕對,
就看你當下的堅定與深思熟慮後的勇氣,
對小孩的愛跟男女(夫妻)之間的愛不都是一樣要持之以恆的嗎?
男女朋友之愛的對象可以一直換,難道孩子也一直換嗎?

沒有做保護措施,也不考慮可能產生的問題,
就因為"自知"將來小BABY沒有好環境,
而"理所當然"的"自以為"現在拿掉較好,
雖然未完全成型,也是個生命,
說砍掉重練就砍掉,這不是遊戲阿,
各位以為是在小孩子玩辦家家酒嗎?
照這理論,豈不是就算生下後,
有不得以或其他原因不能照顧BABY時候,
把BABY遺棄或"解決掉"也OK/情有可原??

總之,樓主與他女友很可能"順民意?"

的做出被動情況下的不負責任的抉擇,
也是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選擇啦。
但是現實狀況是...
1.如果小孩是樓主的,樓主願意忘記一切結婚,很好~沒問題
2.如果小孩是前男友的話,前男友願意負責嗎?
樓主女友願意和前男友結婚嗎?(如果是被強暴的話,應該不願意吧?沒人願意和強暴犯結婚生子吧?)
如果不結婚有辦法讓小孩在正常的環境下長大嗎?
如果第二種情形答案是否,那夾娃娃就是必定的答案
再來,驗出父親後,夾娃娃會不會危險?
會危險的話,而且如果第二種情形答案是否,
那有必要去賭這個1/2嗎?
甚至現在就該去夾娃娃了(這是為女方好的建議)
這個答案很冷酷嗎?絕對是的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預防勝於治療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不該做的事不要做
等事情發生後,有很多不願意做的事都會被逼著去做
願樓主有個美好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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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個疑問...
為何才交往3個月
1年多以前就開始規畫結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