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灣區 wrote:
我覺得女生28,有...(恕刪)
63樓 是最佳分析/解答.....

男 , 女 都離過婚, 表示各自一定都有某些問題存在,才會走上離婚這條路.
因為只有單方面說詞, 也許還有其他問題.....

交往久了本來就是會越來越看清各自的缺點.
合則聚,不合則分.
都經歷過婚姻的這種洗禮, 決不決定繼續交往應該是小case.

妳有想過妳的缺點跟不足的地方嗎?

chloe~ wrote:
我覺得除了錢撇除不...(恕刪)
chloe~ wrote:
我覺得對於親密關係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