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的問題 男方只願意公證 或入贅


矮矮的心 wrote: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煩...(恕刪)


感覺男生是不是嗅出什麼了
女生快30月賺38000,只領一萬當生活費...
婚後是不是要女婿也...???
女方的父母問題很大
是在養女奴嗎?
我還以為養女兒最大的幸福是看到她幸福。(至少養兒育女的都是這樣說詞,除非他門口是心非

聽說動物都沒要求反哺的,有些人類倒是連動物都不如。

我覺得這個女方應該不愛男方 才會這麼多問題

直接跟他爸媽說 既然如此那我就自己公證了

或者直接有小孩也不理他了 結案

semite wrote:
我覺得這個女方應該...(恕刪)


我覺得我覺得我朋友又愛那個男的 又孝順

那是她的問題呀!
女生30歲一把年紀了,存款還放父母那

作件事也沒決斷力,以後大槪還會有很多事被女方家長煩

我是這男生也不會娶她吧,又不是想自虐
如果今天是一個30歲男生 一個月給他賺個六萬好了 四萬給爸媽保管 自己只有二萬能花


這個男生在01兩性版的評價是...
齊爾-D-01 wrote:
如果今天是一個30...(恕刪)


很孝順 有沒有幫到你

很多女生的擇偶條件都有孝順這條喔!

矮矮的心 wrote:
很孝順 有沒有幫到...(恕刪)


這種謊你也能說的出口
齊爾-D-01 wrote:
這種謊你也能說的出...(恕刪)


錢給爸媽叫孝順
不然怎麼會叫孝親費 給得多叫做非常孝順
什麼都要爸媽同意還是問爸媽 才叫媽寶
大家要認真的思考開放同性結婚,
這樣未來就沒有聘金跟嫁妝的問題了。

以下認真回答
如果付完36+16+8,把女方娶回家,
從此女方可以不用被父母扣住2.8的薪水
而且女方也願意每月多出2.8來養家
這樣我覺得男方要付的乾脆點。

但現實上,我覺得就算男方付了60萬,
女方也難逃被父母扣2.8的命運。

搞不好未來的日子,半子還要幫忙照顧岳父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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