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ce wrote:
你再多查一下。台灣夫...(恕刪)
誰讓你把公婆的房子共進來了?





共有制,等房子過戶給老公,那房子就變成她老公的,也不就是共有了嗎?
和公婆的房子有啥關係?
反過來說,若公婆沒把房子給她老公
那憑什麼她和她老公可以有那個房子?
另外,也可以寫明,出資50萬裝潢房子,若將來分手或離婚,這50萬要歸還
這和公婆的房子有什麼關係?
你好像一直把"公婆的房子"看得很重要
真不曉得是和人結婚,還是公婆的房子結婚呀



我覺得很多人都執著於公婆的房子
你今天要不要換個角度,這房子不是公婆的,是陌生人的
樓主和樓主老公,以每月2萬租房,對房子現狀不滿,要花150萬重新裝潢及購買家電家具
聽起來,花150萬裝潢別人的房子,當然有很大的風險
但假設能簽長約(10~20年),而且樓主和她老公覺得這樣住起來爽度夠
那有什麼不可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