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阿泥1852 wrote:
同性戀領養小孩哪有什麼問題
但不要找異性戀生出來的小孩
...(恕刪)


這問題要解決很簡單
只要孤兒院不會有異性戀遺棄的小孩
就皆大歡喜了

但是台灣孤兒領養率不到5%
平時不見有任何人關心
現在有多一些人願意幫忙 領養照顧這些孤兒
卻出一張嘴說 不行 因為如何如何
看看關啓文的文章:「同性婚姻是人權嗎?」反對的理由通通在裡面。言而有物的論述,比同運者一天到晚只會人權人權掛在嘴邊要有料多了。
討論這麼一長串
還有什麼戀童的....

如果親生兄妹/姐弟互相喜歡,能不能結婚?????
目前婚姻觀念就是一男一女
反對同性婚姻,不是什麼「看低與不屑」
人生而平等
但是現實的婚姻觀確實是一男一女
同性戀在一起 目前上普遍認知 可能就是同居的概念
而目前這個男和女的區別
在外表上由器官可以看得出來
在生物學上可以用x y基因來分辨出來
在國家的戶政系統上也有註記
在身份證也可以清楚分別出來
這是很現實目前的觀念
為何一定要打破這個觀念?
打破這個觀念對大多數人有何好處?
如果沒有好處
那一定要改的原因是什麼?

ps:
這裡的題目是: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jiuanwenbaobai wrote:
同意他們先入為主,看...(恕刪)
mtsui wrote:討論這麼一長串
還有什麼戀童的....

當然不能

swabber wrote:
目前婚姻觀念就是一男一女
反對同性婚姻,不是什麼「看低與不屑」
人生而平等
但是現實的婚姻觀確實是一男一女
同性戀在一起 目前上普遍認知 可能就是同居的概念
而目前這個男和女的區別
在外表上由器官可以看得出來
在生物學上可以用x y基因來分辨出來
在國家的戶政系統上也有註記
在身份證也可以清楚分別出來
這是很現實目前的觀念
為何一定要打破這個觀念?
打破這個觀念對大多數人有何好處?
如果沒有好處
那一定要改的原因是什麼?

ps:
這裡的題目是: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恕刪)


然後呢 .

你們是反對同性婚姻的 .

不容許任何反對你們的意見嗎 .

自由民主的社會與國家 , 本來就應存在多元的聲音 . 包含反對我 與 反對你 的意見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大家都有病~ wrote:
當然不能...(恕刪)


所以我現在要提出反對聲音就是了
為何不能?
您這不就歧視戀童嗎?
既然要包容同性婚姻 多P婚姻 社群關係等等 為何不包容戀童?
難道兩情相悅就不行嗎?
戀童有錯嗎?
部分戀童犯也是天生的(如同同性戀一樣)
出生就被歧視
我們就不該給於平等權利嗎?
開樓的樓主應該先問問自己 為何反對?(沒有歪樓喔 樓主自己提反對的)

現在小孩早就早熟了
我建議戀童應該開放
法律應該解禁
順便讓認同同志法案的簽一簽
立委也一起提案通過
才不會浪費社會成本

附帶一提
我認為既然台灣要領先世界 走向自由的大門
乾脆連毒品 槍枝 近親結婚一併解禁好了
反正反對就是歧視
法規留著也無法解決問題
乾脆開放保障個人自由算了



swabber wrote:
目前婚姻觀念就是一男...(恕刪)



結論是~~~ 不能反對!
講到我都累了~~~

Aienfeile wrote:
關於第一個,如果評估..
我認為就不該以此為由拒絕
評估適合與否,應是社工和輔導專家的專業.(恕刪)


你只是把問題推到專家身上而已

無法解決的問題
就算是丟給上帝也無法解決
在沒有更好的方案之前
維持現狀是最好的答案....

dennis10 wrote:
既然要包容同性婚姻 多P婚姻 社群關係等等 為何不包容戀童?
難道兩情相悅就不行嗎?
戀童有錯嗎?
部分戀童犯也是天生的
出生就被歧視
我們就不該給於平等權利嗎?

...(恕刪)


戀童的討論之前就已經討論到爛了,
然後被管妹全刪了,
現在又要來一次?

這麼想討論戀童的人請另開場地,
還有動物性交、還有戀物辟的也是,
請自行開立討論串喔~~
不過之前有一串好像也被管妹回收了...

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就請不要打模糊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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