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笑轉生氣 越講越故意(用台語唸比較順)

拿雞排 拖板凳

這樓比八點檔還精采
還是不要告比較好吧

不然我怕晚上會很無聊

沒戲看
被d小姐閃過不然可能要法院見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dearmyloves wrote:
你們有點過頭了


...(恕刪)


你罵別人白癡才是真的過頭了
這時不禁想問你,你的才學與智慧
跟博學多聞,非庸俗之輩的地方在哪裡?
就是讓你一開口就罵別人白癡嗎?
樓主不過就是要你一句[對不起]
很難嗎?書都念到哪裡去了?
你可以叫我Alex wrote:
見笑轉生氣 越講越故意...(恕刪)


才疏學淺的我插不上話
甚麼米養甚麼人...

不管是黑米白米~

管她的...不用理她

dearmyloves wrote:
不會,我現在不黑任何...(恕刪)


本來不想發言的!

放心啦~我不會砲你~

不過我覺得你跟"rme1024"這隻很像耶!

你們可以結拜^^

不用謝我幫你介紹好朋友喔!



什麼!!!! 你不知道rme1024是誰!

請搜尋"為什麼要把我逼到絕路不可..."

dieversity wrote:
. 如果是暱稱,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在說哪一位也就是無法斷定為某人,則因為並沒有貶損到他人的在社會上的評價,就不會有為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的問題。如果為公司行號名稱或影射,則不在此限。


這句話引起了我的興趣

我曾經針對這個問題,詢問了幾位檢察官、律師與法律系的學生後,大家傾向都認為

即使網路上的 ID 沒有人真的知道他在真實世界裡面對應的人是誰,仍舊會構成條件
我只想說....01的鄉民們一向都對女生很友善的
尤其是可愛的女生(如果blog裡的大頭照是真的)
但是親愛我的愛小姐為什麼會被砲成這樣...
是不是您自己要檢討一下自己問題出在哪裡呢?
dearmyloves wrote:
這句話引起了我的興趣...(恕刪)

我有一張星巴克買一送一的券
但期限只到這個月底唷
你願意跟我一起去喝嗎
但是我只喝抹茶口味的唷


richard7083 wrote:
我只想說....01的鄉民們一向都對女生很友善的
尤其是可愛的女生(如果blog裡的大頭照是真的)
但是親愛我的愛小姐為什麼會被砲成這樣...

娜娜和霍青桐也被砲得很厲害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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