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n000 wrote:公主病發作~~~快娶...(恕刪) 雖然不好意思說,但是這位大大說的真得體。男女朋友而已,生活費? 又不是沒有工作需要包養。就男性的立場,建議你分一分。就廣大鄉民的立場,感謝您。如上述"病症發作!快娶!!"
tccf45 wrote:小弟有一位交往了半年...(恕刪) 你傻了嗎他只是你女友不是老婆他說的同事拿錢也是拿先生的你跟她說婚後再說吧才交半年可以開這個口真不簡單隨口提一下或是開開玩笑還差不多我每任男友都沒給過我生活費而我也不會去要
建議你衡量一下自身條件,未來成家立業後,你是否有能力自己一個人賺錢養家,包含一般生活費,小孩教育費,養老基金等等,所有的花費,你都能獨立承擔.若可以而且你願意,就繼續交往,若不行,趁失血不多,快閃.妳的女友---一個自私又愛慕虛榮的人,只為她自己想,為你想過嗎?自己多想想
大大你冷靜想想,你連父母都沒給生活費了,何苦要給一位認識半年公主生活費,如果真的是為了要二位一起出國遊玩而存錢,你大可自己慢慢存款,等到要出國遊玩時再拿出來就好啦,免得就像前面幾位大大說的一樣到時後女友錢存到了,確是跟其他男生出國去玩,到時你再來後悔也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