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d9876 wrote:因為房子只有一間~~ 要仔細看文章喔,不要因為是廢文就不仔細看回文,文內有說,另外有一間租人的月租2.5萬。話是說姑且不論房子輪不輪得到樓主,女方假若真的把房子給樓主當新房,女方就成了主子,男方就等著做奴才吧,少奮鬥個五年,可是要當奴才60年,加油吧,廉價長工。
拎北柯學弘 wrote:我和我女友交往將近三年了目前進展的還不錯最近得知女友家有一間在北市內湖值約1千萬的房子(自住),另一間出租一個月租金2萬5想問各位大大我這樣可以少奮鬥幾年呢??我該娶她嗎??PS:我今年26剛退伍,女友25目前待業中....(恕刪) 主要問題在~~~她有說要嫁你嗎?沒有的話~~~想甚麼一切都是多餘吧?!
拎北柯學弘 wrote:我只是發問可以少奮鬥幾年?? 該不該娶?? 這樣而已況且少奮鬥不代表不奮鬥啊? (恕刪) 大家都沒回答他的問題呀!!!如果你永遠不長進,年薪永遠只有二、三十萬, 那你可以少奮鬥一輩子但是以板上大家的實力, 應該是少奮鬥四五年吧!!兩間房~~我是要奮鬥十年....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