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就分手 說什麼暫時分手都是假的 只是怕有人會瘋狂 不得不說"暫時" 你看現在是不是有人瘋狂了
哈哈…大大說的沒錯。
如果太直接了當的說
可能下場就跟新聞事件一樣,被捅好幾十刀。
只能說那女生分手技巧還算不錯。
yagamisss wrote:
三天了,目前聯絡不到,謝謝妳的關心。。。
應該是放了啦,不太可能合好了!
yagamisss wrote:
所以總結就是只要不是男女朋友就可以把人約出來,然後不赴約也不用講一聲??
然後誰守信呆呆等的活該??手機不通可能沒電有的人為了信用就是會呆呆等!!像
守信的八爺也活該被水淹??
那民事的契約也都寫假的??因為不是男女朋友??所以無效??我覺的很多人好像把
約定的定義給搞錯了!!約定沒有錄音沒有契約不具法效果,但不守信的人在道義
上會被譴責!
約定的定義是人與人之間就可以約定,要約什麼隨便妳,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
雙方在不受脅迫下訂立都叫約定,有書面資料的叫契約、有錄音的也可走民事訴
訟,都沒有的雖沒法效果但在道義上仍有道義責任!我找她約定,她可以拒決,
我也不能強迫,答不答應看對方!!只要是人,不一定要情侶,都需遵守信用,
這樣很難嗎??
為什麼約定這個詞一定要跟情侶綁在一起??
我再次重申,請看清楚:分手我沒權利管她,法律上要夫妻才能這個我也懂,但
是重點在於她可以拒決而沒拒決,她還是答應我的約定,會有道義包袱!!
如有錄音或契約,而且很明確、且有訂賠償物,民事可行的,有法效果的!!
總結:分手了不能管對方這是一碼事,朋友間的守信諾又是另一碼事,不要再去
管內容物了,雙方OK就OK!!答應了就要守信!!
有些認真回的我很感謝,有些文不看仔細,或看完也不稍微動點腦的就算了!
yagamisss wrote:
所以總結就是只要不是男女朋友就可以把人約出來,然後不赴約也不用講一聲??
然後誰守信呆呆等的活該??手機不通可能沒電有的人為了信用就是會呆呆等!!像
守信的八爺也活該被水淹??
那民事的契約也都寫假的??因為不是男女朋友??所以無效??我覺的很多人好像把
約定的定義給搞錯了!!約定沒有錄音沒有契約不具法效果,但不守信的人在道義
上會被譴責!
約定的定義是人與人之間就可以約定,要約什麼隨便妳,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
雙方在不受脅迫下訂立都叫約定,有書面資料的叫契約、有錄音的也可走民事訴
訟,都沒有的雖沒法效果但在道義上仍有道義責任!我找她約定,她可以拒決,
我也不能強迫,答不答應看對方!!只要是人,不一定要情侶,都需遵守信用,
這樣很難嗎??
為什麼約定這個詞一定要跟情侶綁在一起??
我再次重申,請看清楚:分手我沒權利管她,法律上要夫妻才能這個我也懂,但
是重點在於她可以拒決而沒拒決,她還是答應我的約定,會有道義包袱!!
如有錄音或契約,而且很明確、且有訂賠償物,民事可行的,有法效果的!!
總結:分手了不能管對方這是一碼事,朋友間的守信諾又是另一碼事,不要再去
管內容物了,雙方OK就OK!!答應了就要守信!!
有些認真回的我很感謝,有些文不看仔細,或看完也不稍微動點腦的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