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會算的男生?(全劇終)

shadowjon wrote:
但樓主跟公婆租,將來有機會那房子會直接變他們的
跟你租...應該沒機會吧


你跟樓主男友想的是同一件事。


我相信樓主男友大概跟你有幾分類似的說法,

說服她為了一個家做出努力,這樣。




只有樓主心中清明,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

不過她很愛男友,所以願意。


我沒說過這婚不能結,但理性來說,樓主要多賺一點錢...。

兩年要存到五十萬,一個月至少卡二萬。

這還不包括房子本身無法改變的狀況(我猜不是公寓一樓,推娃娃車很累喔)。




為什麼一定要"這間房子",說穿了就是樓主男友認定樓上這句話...。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你跟樓主男友想的是同...(恕刪)

變成他們的(樓主男友和樓主),和變成他的(樓主男友),我覺得是兩件事
若是前者,有何不可?這本就是人之常情

有沒有可能是樓主男友的父母,本就是打算把房子給這對新婚夫婦
但又覺得直接給,會讓這對新人覺得太容易得到,不曉得珍惜
於是先收月租,這筆錢也存在一個新戶中,將來全都給這對夫婦呢?

或許以上的想法是太理想化
但同樣的,本串討論也很多都是太妖魔化男方了吧
shadowjon wrote:

但樓主跟公婆租,將來有機會那房子會直接變他們的
跟你租...應該沒機會吧
大笑大笑大笑

花150萬,這幾年住得比較爽
而且正常的狀況下,公婆只租給兒子媳婦幾年就不租給他們的機會應該很小吧
再加上,150萬到底有多少是裝潢,多少是家電及家具(這部份搬家都可以帶走的吧)

從上面幾點,我覺得花150萬(其中100萬是男方出,50萬是女方)
等於花50萬,賭個未來,我覺得並不多呀

而且,若只花50萬,能看清楚男方的品性,那更值得
將來男方為了這50萬,不把房子和老婆共享
那這樣的男方,結了婚,也還是早早快離了吧...(恕刪)


(我是男的)
---------------------------------------------------------
女人行情好是在35歲前 如果耽誤4-5年 未來要找其他好對象也很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真的很會算....

正常是男女雙方結婚出去租房子...留150萬當以後的頭期款

男方的方案對女方真的很不好
lilice wrote:
我相信樓主男友大概跟你有幾分類似的說法,
說服她為了一個家做出努力,這樣。

只有樓主心中清明,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
不過她很愛男友,所以願意。

若真如你所說
那建議樓主,要男友寫個婚前協議書吧
內容大意是:
將來"這個家",若男方不管是繼承或買賣,總之,過戶到男方名下
由於"這個家",是樓主和男方共同努力來的
所以,當過戶到男方名下後,男方必須將一半的產權,過戶到樓主的名下
為保障雙方,以上為仍房屋過戶到男方時,和樓主仍有婚姻關係存在,
若已離婚,則男方需歸還50萬

以上這些條件,對雙方應該算公平吧
若男方連這樣都不願意,那建議樓主別結了,另外找人吧

若男方願意,而如你所說,樓主很愛男友
那就簽下這份協議後,結了吧

不然,拖越久,對雙方都沒好處~

shadowjon wrote:
但同樣的,本串討論也很多都是太妖魔化男方了吧



也還好吧,大部分都是說他很會算。

這也是事實。



其他,個性如何,體貼包容,有無不良惡習,都還未知。

稱不上妖魔化。



我也很會算,而且我老公喜歡我算給他看。這也沒啥妖不妖的。

做兒子算計老子的房產,他又不是第一個。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也還好吧,大部分都是...(恕刪)

我所說的妖魔化,不在於他計算房子
而是在於,你們所謂女方將來分不到
言下之意,不就是男方將來會和女方離婚
然後女方什麼都沒有嗎?
這不是妖魔化,什麼是妖魔化?

計算房子我覺得沒什麼不好呀
男女雙方現在要結婚,將來開銷什麼的,絕對是1+1>2的
能計算,是好事
總比將來錢不夠再來吵來得好吧
shadowjon wrote:
內容大意是:
將來"這個家",若男方不管是繼承或買賣,總之,過戶到男方名下
由於"這個家",是樓主和男方共同努力來的
所以,當過戶到男方名下後,男方必須將一半的產權,過戶到樓主的名下
為保障雙方,以上為仍房屋過戶到男方時,和樓主仍有婚姻關係存在,
若已離婚,則男方需歸還50萬
以上這些條件,對雙方應該算公平吧


其實這個協議本身保障意義不大。(還是那句話,房子是公婆的)

倒是可以給出一個新思路:

問問樓主父母覺得這個協議如何?

如果他們鬆口表示可以接受,再談其他。

協議,肯定是不會簽的,因為聰明的女孩不需要拿給男友過目。





我要是男方也會問"憑什麼"?

乾脆父母把房子賣掉現金入袋!誰也不用分!


所以前面很多網友也提到,不必非這間房子不可。

婚後小倆口租個二萬的裝潢過的房子,比較單純。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abelkk wrote:
正常是男女雙方結婚出去租房子...留150萬當以後的頭期款

對景美的房價不熟
剛去google一下,2017年3月的水果日報
景美的中古屋,若以雙方結婚生子為考量,30p的,大概是1500~2000萬
3成頭期,是450~600萬
請問150萬是有什麼用?

而且,就算150萬能付頭期,那不用裝潢嗎?不用家具家電嗎?

比起來,還是樓主男友目前的方案是最適合的
當然,前提是雙方都是有共同為將來打拼的共識

lilice wrote:
其實這個協議本身保障...(恕刪)

你還是在糾結房子是公婆的

最壞的狀況,將來公婆不把房給這對小兩口
結果是,男方出了100萬,女方出了50萬
兩人都賠了呀,男方沒有騙女方呀,這有什麼問題嗎?

而且,要說賠也不正確
這裝潢的150萬,都是小兩口自己享用的呀
依租約來說,他們也可恢復原狀再還給屋主呀

如果這個也不願意出,那個也不願意出
難不成男方父母要免費供給這小兩口吃住一條龍才行嗎?


lilice wrote:
所以前面很多網友也提到,不必非這間房子不可。
婚後小倆口租個二萬的裝潢過的房子,比較單純。

這也是一個選項

只是,你確定找得到二萬的裝潢過的房子
而且是樓主和樓主男友滿意的裝潢及家電家具'
同時,地點也是樓主和樓主男友都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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