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賴吧 wrote:
我未婚男性
女人何必這樣糟蹋自己?
男人偷吃了就討贍養費離婚,分他一半資產,孩子歸自己
幹嘛看男人的臉色?
選擇2只會讓自己更痛苦,另一半偷吃有一就有二,不可能改過,而且妳心中永遠有疙瘩,每次吵架就會提到劈腿這件事,放手吧
是說..您的名子我還覺得奇怪,原來是螺絲起子哈哈
我本來還為自尊嫌錢髒,仔細想想孩子有被爸爸扶養的權利。
我不該也沒有權利幫孩子做選擇。
但我相信有些人會偷吃一次以後體會事情嚴重而改過的。(也許我先生不是這種人)
如果離婚了,您再來恭喜我終於肯放手了。謝謝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