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z0z000 wrote:
我女朋友家住台北 ...(恕刪)
分手吧
假如往後的時間還為這吵...........你就去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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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老鵰 wrote:
本來就可以啊,當假日...(恕刪)</bloc本來就可以啊,當假日夫妻也行,問題是既然要這麼過,何必執意要成立一個新家庭?各人過各人的不就好了??
如果一定要有人讓步,怎麼看都是錢出多的才好大聲,看誰的時間比較值錢決定誰花少點時間通勤,不是這樣麼?
現在不管是住台北或新竹都是男方在提供住處,女方要是很有意見,那就換她提供住處再來決定生活模式好了,比較不會讓人覺得光出一張嘴不想解決問題.不能說甚麼事情不願妥協時就要打破傳統樣樣要人將心比心,實際上面臨問題時又把傳統上男方負擔的責任視為理所當然,這叫得了便宜又賣乖,不是很公平啦,假如甚麼都要講公平的話.
結婚就是一定有人要犧牲,從一個人的生活變成兩家人的事,怎麼可能面面俱到?誰都不低頭,那就不要結就好啦,又不是非結婚人生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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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01 Care wrote:
給版主 !!
希望你女朋友 也有看到這篇文章
衷心希望你女朋友主動離開你 因為你真的太糟糕了
你說你女友曾經借錢給你 ! 想必你沒錢而且家裡也不有錢
家裡沒錢又住新竹 應該祖產普普到不行吧 ! 而且你也不敢提薪水想必2-3W而已
而且還怪罪你女友不搬到新竹來 ! 請問她未來在新竹的生活哪一點比的上他現在在台北的生活哪
在你的文章裡看不到一點檢討 ! 也看不到你對他未來的承諾
如果是他父母看到 ! 哪裡捨得自己的女兒去吃苦呢
是他女兒哪一點差還是哪一點醜需要被你這樣嫌來嫌去
我相信你女友應該是孝順的人 , 看到你的條件這樣 , 為了不讓父母擔心 所以堅持呆在台北
讓父母看的到 放心,不然在新竹被欺負了 要怎麼辦呢 ?
如果你能主動跟女友分手 , 才是負責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