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賺的不多要買1000萬的房子不太好。
舊的房子整新裝潢花200萬夠多了吧,搞定。
我是覺得兩方溝通有待加強。
現在女生不嫁是有原因的,既然可以幫忙負擔,說真的可以買中古的自己付了。
又不用跟公婆住。
男方要考慮現在女方也有權力的,肯跟公婆住就不錯了。如果你娶外籍的,
可以跟公婆住,但比較不可能有辦法負擔那麼多的房貸,就算出去工作的話。
而且外籍新娘也越來越聰明了。
jog1104 wrote:
男方最近想買房子,因為原本住的房子舊了,而且家裡附近比較偏僻,想換到比較熱鬧的地方住
jog1104 wrote:
女方說:說若要跟公婆住,那她不願意付房貸
男方回:妳只想享受免費的房子有公主病,不然妳不要付房貸,就付房租好了
jog1104 wrote:
男方認為女方很自私沒有為他著想,結婚後男方的爸媽就是女方的爸媽了,竟然還跟自己的爸媽那麼計較
可見女方沒有將男方的爸媽當做一家人的心理準備
jog1104 wrote:
為何付一半的房子錢要求不要跟公婆住是錯的嗎???
為何付一半的房子錢自己的爸媽不能來住卻要讓公婆來住呢???
jog1104 wrote:
女方表示現在男女平等了,男方回:這裡是臺灣,是妳嫁進來的
jog1104 wrote:
男女方平常花費一人請一次,結婚費用女方不收聘金不給嫁妝,婚禮費用平分
jog1104 wrote:
男方希望父母能住新房子,然後把舊房子出租當作男方父母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