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賺的不多要買1000萬的房子不太好。

舊的房子整新裝潢花200萬夠多了吧,搞定。

我是覺得兩方溝通有待加強。


現在女生不嫁是有原因的,既然可以幫忙負擔,說真的可以買中古的自己付了。
又不用跟公婆住。

男方要考慮現在女方也有權力的,肯跟公婆住就不錯了。如果你娶外籍的,
可以跟公婆住,但比較不可能有辦法負擔那麼多的房貸,就算出去工作的話。
而且外籍新娘也越來越聰明了。
...明鏡止水...
我不依~~我不依~~~
自己買、自己住,多快樂~~
單身快樂!單身快樂!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男方爸媽住就可以, 女方爸媽住就房間不夠??
什麼叫嫁到你們家? 如果一人出一半, 是你父母寄住人家家


沒有一個大男人的本事, 就不要期待有大男人的待遇
感覺嫁人當老婆,還得兼長工幫忙賺錢?
"現在是民國,嫁人不是賣身"
三房一廳,住不下女方父母?
為啥要三房,就是男生預設要讓父母住所以買三房,那要加女方就買四房以上阿?
要一起付那買房子就得考慮兩人需求吧.
不然買兩房就好啦~
推樓上...
要當大男人就要有當大男人的本事...XD
男的想法也怪怪的..也有一點不夠大氣
他都認為結了婚他的爸媽也是女方的爸媽
那女方的爸媽也是他的爸媽吧
為啥女方要求她爸媽也要來住就不行
而女方這裡我是覺得還不到公主病的問題
只是覺得她也有點固執而已
他們2個對這種事都可以搞的好像大事一樣
總結就是2位都還沒有做好結婚所要面對的各種問題的準備
我覺得還是分一分好了
不然以後還有更多可以吵的
到時又衍生出小孩的問題等等有的沒的
還更麻煩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又是一篇這樣子的文章....唉....

房子是了兩個人買的...要給誰住都要相互討論...不是嗎???
是男方的想法比較自私吧....住原來家的附近就好啦...
若房事喬不攏...乾脆分一分好了...因為沒有共識,在一起也是痛苦....

jog1104 wrote:
男方最近想買房子,因為原本住的房子舊了,而且家裡附近比較偏僻,想換到比較熱鬧的地方住

所以是男方想要買房子,而不是女方說要買房子才結婚的囉?

jog1104 wrote:
女方說:說若要跟公婆住,那她不願意付房貸
男方回:妳只想享受免費的房子有公主病,不然妳不要付房貸,就付房租好了

如果要跟公婆住,舊有的房子不就好了,為啥要因為男生想換地方住而買房子?
如果是要當房租也OK,
就照附近的租屋價格與人分租的狀況下去攤,
我想怎樣都比房貸少吧!

jog1104 wrote:
男方認為女方很自私沒有為他著想,結婚後男方的爸媽就是女方的爸媽了,竟然還跟自己的爸媽那麼計較
可見女方沒有將男方的爸媽當做一家人的心理準備

重點是男方有沒有把女方的爸媽當爸媽...

jog1104 wrote:
為何付一半的房子錢要求不要跟公婆住是錯的嗎???
為何付一半的房子錢自己的爸媽不能來住卻要讓公婆來住呢???

今天讓男方付一半貸款,
只接女方的爸媽過來住要不要?

jog1104 wrote:
女方表示現在男女平等了,男方回:這裡是臺灣,是妳嫁進來的

jog1104 wrote:
男女方平常花費一人請一次,結婚費用女方不收聘金不給嫁妝,婚禮費用平分

這是台灣,但不是古代,
女方不收聘金不給嫁妝,
婚禮費用平分,
人家沒在賣女兒,
也沒拿你的錢,
憑什麼自己的女兒要送給別人家為他家做牛做馬兼賺錢?

古代是男方一肩扛起家庭經濟重擔,
女方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
但是不用工作,
如今的男生有辦法嗎?

jog1104 wrote:
男方希望父母能住新房子,然後把舊房子出租當作男方父母的生活費

講難聽一點是男生沒本事,
又給不出父母的生活費,
又想要住新房子,
才會想到這一步!


分手+1
先去問一下你朋友她男友是不是個男人[那麼小家子氣的話都說得出來,還算是個男人嗎?]

再去問一下你朋友腦袋有沒有去撞到[這種男人她居然要嫁,腦袋是去撞到嗎?]
多數的台灣人依然停留在:
公婆不是自己的爸媽,是別人的爸媽。
媳婦不是自己的女兒,是別人的女兒。
岳父岳母不是自己的父母,是別人的父母。
女婿不是自己的兒子,是別人的兒子。

真怕將來有一天 我被媳婦趕出去 被女婿白眼......
看來自己買塊地,蓋農舍等上帝召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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