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而現代 很少一年只能回一次娘家 事事還要請示婆家的女人了
那我就不懂 聘金還必須存在的意義


完全正確!
而且很多夫妻結婚之後根本不跟公婆住,
既然如此, 為什麼還有人這麼自私要去拿高額聘金?

某些一直要拿聘金的人, 請回答: 為什麼歐美不需要聘金??
難道說, 台灣比歐美進步? 台灣比歐美強???

betty429 wrote:
我身旁的女生一堆,且...(恕刪)


........因為你把自己當成商品, 用買賣的邏輯來看待婚姻.
不是說你, 基本上東方文化, 婚戀市場就只是合法妓院而已.
會有這種結果並不奇怪.

不過不要以為西方文化有比較好, 應該是說, 在哲學上較佳.
但是, 女方責任較重, 因為西方認為, 養不活自己的人是很丟臉的.
別指望男人要養你, 別指望男人會給你管錢, 即使結婚後雙方依然是獨立個體.
我有三個朋友嫁去國外, 有兩個凍未條就離了回台灣, 連小孩都扔了.
因為他們缺乏在國外的工作與生活能力, 你也知道, 美國現在失業率高,
不是真有本事的根本就沒工作, 老公又用可憐你的態度給你打賞,
這兩個過太爽的小妞自以為擺脫東方的家庭壓力就可以爽一輩子,
結果夢碎, 就只是這樣而已. 因為東方社會裏面, 女人過得的確比較爽.

betty429 wrote:
我願意拿出聘金20萬把老公娶回家

當然結婚的費用我出 (拍婚紗、給老公的金飾、六禮、礸戒、蜜月)

叫老公跟我爸媽住照顧我爸媽,且小孩跟娘家姓

超級划算的
...(恕刪)


我結婚後跟岳母住到現在

小孩沒跟老婆姓

但聘金、金飾、鑽戒、蜜月........也都是我出的!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guest0985 wrote:
某些一直要拿聘金的人, 請回答: 為什麼歐美不需要聘金??
難道說, 台灣比歐美進步? 台灣比歐美強???




所以臺灣人只要不收聘金

就會馬上變的跟歐美一樣強?!?


怪怪的理論.............





不拿聘金可以....

那就把所有儀式取消吧

提親文定迎娶祭祖入新房....等等全取消喔

兩邊家長的反對聲浪你都得搞定

要反傳統別只做對自己有利的半套呀.很LOW的....

AnneSui520 wrote:
所以臺灣人只要不收聘...(恕刪)

還有歐美媳婦不跟公婆住,歐美老人也不喜歡和子女住
guest0985 wrote:
二十而已??????????

你知道20萬要存多久嗎? 20萬就不是錢??? 我告訴你! 真正自私的, 是女方!!
我跟女友聊過, 聘金要20萬, 拍婚紗要5萬, 餅乾10萬, 鑽石要5萬, 還有其他有的沒的...
加一加要50萬..... 請問, 結個婚男方花掉50萬, 然後婚後過的很苦, 這就是女生要的?
簡直是莫名奇妙!!!!!!!


還好啦
負擔助學貸款1w/月+補貼家用1w/月+帶女友出遊3000/月+哩哩摳摳花費5000~8000/月
4年下來有存了40多萬 2年就有20萬了 很快吧!
什麼?結婚連20萬都出不起? 沒有男人的肩膀 別結婚算了!
什麼?結婚聘金還要求助老媽? 根本是個媽寶 女友嫁給你會很慘!

沒辦法 誰叫我窮嘛?

生來就是要被嗆的....
betty429 wrote:
我願意拿出聘...(恕刪)


good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guest0985 wrote:
完全正確!
而且很多夫妻結婚之後根本不跟公婆住,
既然如此, 為什麼還有人這麼自私要去拿高額聘金?


您所謂的高額聘金是指多少???20萬????

那麼女方不要跟您收聘金,小孩跟母姓願不願意???反正都是您的種嘛,小孩跟不跟你姓有差嗎?


況且有多少人沒跟公婆住???

您以為以適婚年齡 (25 ~ 35歲)的男女,有多少人可以自己買房搬出去的???

至少我看到七年級結婚的朋友 至少十對,只有2對是搬出來住,

還是因為男方工作的地方離公婆家太遠才沒跟公婆住的




neomanstein wrote:
不過不要以為西方文化有比較好, 應該是說, 在哲學上較佳.
但是, 女方責任較重, 因為西方認為, 養不活自己的人是很丟臉的.
別指望男人要養你, 別指望男人會給你管錢, 即使結婚後雙方依然是獨立個體.


先生,您想太多了

在東方社會,以臺灣七年級生現在來說,男方都麻要求家用一人一半咧!

除非女方包辦所有家事及在家帶小孩省保姆錢,不然別妄想靠男人養了啦!

現在一般的薪資,能有個四萬以上就不錯了,四萬想養房養老婆小孩,有得拼咧!


(不跟公婆住,有小孩的情況下)


AnneSui520 wrote:
所以臺灣人只要不收聘...(恕刪)


陋習取消掉...不合時宜的取消掉...鋪張浪費的取消掉, 繁文縟節對八字, 選節日, 風水, 迷信取消掉

比如會造成雙方家庭心中不爽的, 放鞭炮亂炸的, 大量精致的沒用紙盒小物, 喜宴收紅包+事後清算



好的部分, 立意良善的保留, 比如祭組, 拜別

其他自行決定要不要

我很贊成


傳統, 穿啥西裝婚紗, 帶啥婚戒阿, 傳統裡是有這項喔

明明傳統都不傳統了, 別選對自己有利的改半套, 很LOW的

我願意拿出50萬聘金,取老公回家。
他要跟我爸媽同住,要一起奉養我父母小孩,一起分擔家事,可以有自己的工作。
不知道公婆會不會答應
其實,除了那種把小孩當作搖錢樹的那種勢力父母以外,自己的兒子女兒都是心頭肉,都是寶。
如果真的不能妥協,就別結了,以免大家有怨恨積在心理,以台灣風俗來說,倒楣的多是媳婦吧
A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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