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提出一些意見給樓主參考:
樓主的想法很簡單 , 又想原諒 , 但是又氣 , 因為先生不會有其他的方式或言語來處理
這件事 , 只是貪圖上次成功的方式在用軟性訴求 , 期望樓主心軟.
如果沒有做出重大的方式改變 , 妳先生相信還是會繼續再犯.....
樓主相信還愛著先生 , 貿然離婚對現在確實不是好的方式....
婚姻畢竟不是兒戲...
況且 , 錯不在樓主 , 更不在兩個小孩 , 為何是要這三個人來承受男人一時歡愉的錯誤!!!
處理方式建議:
1.(先告知) 尊重公婆,大伯,讓他們了解這件事情始末. 但是切記 , 千萬不可以接受摸頭!千萬切記~
2.(做選擇) 不該是樓主跟小孩犧牲 , 是要樓主先生跟先生的簡訊女友胡小姐犧牲....
離職 or 離婚 ,
樓主先生如果說公司待遇福利不錯 ,不好找工作 , 那就想辦法1個月內要那個女的走路,既然那女的是助理 , 相信工作應該有人可以取代 , 超過1個月沒處理好就離婚 , 樓主跟先生同公司 , 要找人或找上面主管處理應該不困難...
另外到郵局寫存證信函 , 內容上網找 , 不要寫太多 , 大意就是樓主先生已經有家庭 , 最好適可而止並且中斷聯繫 , 切莫以身試法 , 自毀名譽.....之類的 , 不要提到相關的法條或是情緒性恐嚇的字眼!!
切斷之後 , 建議寫下切結書 , 並要公婆長輩見證~
杜絕以後~
祝福樓主一切順心順利~一切美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