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utt669 wrote:
看來你的愛只是占有,連長輩都看不起了,無話可說了.
像你姑姑的例子,如果出現一個好男人跟他一起分擔憂愁跟負擔,這樣不好嗎?

我姑姑當時是疑似因為嫁出去家裡就沒勞力沒可以使喚的人
所以這件事最後才在長輩的壓力下告吹,之後我姑姑一直待在家裡替全家人收爛攤
他們那年代嫁出去的女兒不會留在家裡
這才叫作佔有,長輩的自私去斷送後輩的人生

人跟人之間都是互相的,沒有誰該被誰改造,這樣就是佔有也未免太好笑
那你們是什麼?? 改造人間??
人和人相處能夠和諧,才能夠走得長久,互相扶持
你們只是在那邊改造來改造去,乾脆去開個模,以後每個人都送進去壓一下好了

什麼叫做連長輩都看不起,不愚孝不等於不尊重長輩好嗎
一個一天到晚想壓迫你想改造你的人你會想去親近他孝順他嗎??除非你是M

我身邊沒有被長輩壓迫沒有被改造的人,跟長輩關係馬都很好也很孝順
還是你喜歡表面上孝順其實心理幹得要死
然後去跟小孩子抱怨,最後搞到小孩子心理扭曲的??
贊成同性婚姻
反對同性婚姻領養或借腹生子.

foxm wrote:
我姑姑當時是疑似因為...(恕刪)


女婿=半子 有聽過嗎?

嫁出去後會得到更多的勞力吧?現在很多男生都住在女方家庭裡幫忙.沒人規定一定住哪裡.

你有你理想的愛情跟制度,那就不要跳進來我們平常人的愚忠愚孝的婚姻制度裡吧?

請另創一個你們的美好國度.

在你的字眼裡完全看不出對人的尊敬跟包容.

utt669 wrote:
女婿=半子 有聽過嗎...(恕刪)

你才是咧只想改造人

我姑姑那個年代民風保守,男人結婚了住進老婆娘家是會被說閒話的

你不是很推崇傳統什麼東西的嗎?? 這時候就想反傳統啦??

你自己去愚忠愚孝玩改造人間去開模子也不用特地來推廣阿

對於迂腐又講話不客氣溝通不能只會說別人自私什麼不負責任什麼的硬石頭
也不需要多客氣

孔子有云,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認真閱讀完大家的回文,不難看出很多人還是認為同性戀是病,很噁心
也有另外一些人覺得同志是常人,是社會的一份子,享有所有異性戀的權利
當然個人是傾向後者
不過台灣風氣真的不像國外那麼開放,法律的配套制度也尚不完整
我支持同性婚姻,但還不是現在
畢竟社會價值觀還無法廣泛接受這件事,只怕社會與法律的缺失會釀成更多悲劇
同志婚姻的路還很長阿~
那些最美好的青春,那些最美好的燦爛。

afu823 wrote:
其實異性戀所主導的社...(恕刪)

對!我想說的就是酒店文化 檳榔辣妹在異性戀的生活裡面只佔了很小一部分
甚至大多數人是不會去碰這些東西的
那,同性戀者的生活裡面除去類似酒店文化 檳榔辣妹這些官能享樂性質的東西之後
還有什麼能夠表達出來的
讓異性戀覺得我們其實沒什麼兩樣?

另外在訴求社會議題的時候去展示肉體
只會強化異性戀對你們只重視"肉慾"的形象
如果我是活動主辦人
大概會要求參加者打扮成宅男或是cos成士農工商的形象...

不過你們有你們的想法
還是不要越廚代庖好了
就法律上來看結婚是一男一女以終生共同生活為目的而為之合法的結合關係。

如果同志希望能組家庭,應該是另行立法來規範同性同居準用法律上婚姻的效力。真的沒有必要一定要來引用婚姻這一個詞。




同性戀要求的是婚姻的"合法"
重點在於法律上的權利責任跟義務
前面一堆扯到婚姻上的一些"習慣"問題
那是每個家庭自己該去解決的事情
這些東西法律都無權去過問

權利義務是什麼?
例如履行同居之義務
例如離婚的時候經濟上弱勢的一方(家庭主婦(夫))會有瞻仰費的保障
例如外遇的一方民法上有賠償之責任
例如當對方命危之時有權力決定另一半的醫療處置方式
例如伴侶死亡之時有繼承財產之權力

這些在當代法律上幾乎只有婚姻才會有的保障
而說穿了這也是當事人彼此認同而簽下的合約

重點是你們認為同性戀者是否能擁有上述法律之保障?
而就算全台灣人都反對
這是不是國家理因保障人民之義務?
1.某人一個人會幫助妻方處理家務並不代表全部的男人
而且不管男女,結婚就是要找人協助處理家務本身就是很扭曲的觀念

2. 家務分配什麼的並不是異性戀婚姻的專利
在一起的伴侶都必須要想到這點

3.誰說同性戀婚姻中雙方不會照顧各方年邁父母的?

4.神主牌,捧斗這些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已經不重要了
神主牌拜不拜雙方? 協調一下就行了吧
牌位刻誰的名字...跟墓碑一樣刻自己的名字 ---> XXX 的牌位
過世誰處理? 有種東西叫生前契約
明明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
很多人就是喜歡小題大作...

我是異性戀...
我不反對同性戀結婚...
從小到大同學中也遇過同性戀,先生家族也有同性戀,沒啥好反應過度的

_kazkaz wrote:
同性戀要求的是婚姻的.
權利義務是什麼?
例如履行同居之義務
例如離婚的時候經濟上弱勢的一方(家庭主婦(夫))會有瞻仰費的保障
例如外遇的一方民法上有賠償之責任
例如當對方命危之時有權力決定另一半的醫療處置方式
例如伴侶死亡之時有繼承財產之權力
..(恕刪)

恩~
說的有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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