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wrote:
沒關係 每個人有每個...(恕刪)



先生, 本來就是你看文不看清楚好嗎? 錢對方出的多家事當然是老婆比較多阿, 我不就說了嗎, 我的確也是認為誰有錢誰大聲阿, 其實這道理用到哪一國都通才是. 現在台灣社會不是有錢人比較大聲? 窮人的利益你覺得有人在乎嗎? 我本來就說這種事情沒甚麼一半一半, 因為很難量化, 是你自己一直說一半一半的, 按薪水比例出, 根本不是一半一半阿! 數學上的/2才是一半好嗎? 我有說你說的狀況不對了嗎? 我是說不要隨便判斷一個人, 發文的沒有在"亂推斷"嗎? 他又焉知小孩生了以後, 對方不會多照顧小孩.


兩百二十萬, 就我跟對方約會二個月就被問能不能先出兩百二十萬阿! 我就是這說這種情形. 男人很愛一點小事情就說這女的一定怎樣怎樣. 如果今天男的被問有沒兩百二十萬, 那女生馬上被罵爆好不好.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要多讓步, 我說不要甚麼都很計較的除以二, 男生多出一點點也不會怎樣, 如果薪水比較多, 是你自己沒問我比例的, 而且你自己聽起來很像是說, 家用五萬, 對方只賺兩萬五的話也要上繳兩萬五不是嗎? 不然你強調一半幹嘛, 本來就是互相幫忙取得平衡, 家事是有多多啦, 幾樣而已, 不會買個洗碗機喔, 掃地機器人, 鐘點女佣, 這點小錢老娘還出的起, 小孩才難搞好不好.我真的要來祝你早日結婚早生貴子啦!


lifeisneverfair wrote:
你是傻了喔~不生當然...(恕刪)


了解
已改
不好意思
相親這種事情...你還期待他有童話故事般的劇情上演嗎...?
基本上就是兩個陌生的人
根據帳面數據跟條件來選擇是否進一步交往
這跟平常經過聚會朋友介紹或是公司同事日久生情或是青梅竹馬,同班同學帶有革命情感之類的
因為這些劇本平常都有機會有意無意地進行觀察但是相親則是完全陌生的兩個人開始
所以完全是兩回事.

在不了解對方的時候 只能依據自己理想的規格書來選擇
不是很正常嗎??
萬一看對眼,開始進一步交往的時候
當一切你儂我儂,天雷勾動地火的時候
錢誰管都還不知道咧....更不用說未來假設結婚了都誰在做家事都還很難說

兩性議題 不就是這樣嗎??
從相親到結婚 不就是
理性的開始 糊塗的結局吶...

所以這階段還是看看就好 不用想太多.熱戀交往的時候才會開始見真章.

minami99 wrote:
其實我並不是樓主,只是我從妳的發文我會好奇妳的心態,僅此而已。而且我並沒有提到該熟女是要佔用動產或是不動產的意思,不過實際上,不管妳用的詞是佔用還是占有,這應該都是屬於一種事實上的狀態,也是一種利益,她固然沒有想要當這間房子或是這輛車子所有人的意思,但我想妳還是沒辦法否認那位熟女終究是想要攫取這份利益(使用車子or房子),否則樓主也不會說知道男方有車有房才肯相親。


我知道你不是樓主, 只是你這篇又更長了, 天!

我的心態嗎? 其實我沒有什麼心態, 只是那幾天太閒來打發時間的.
(這幾天比較不閒了, 可是, 開始了的事情就是要完結)

只是我還是覺得如果要說這熟女是要攫取這份利益, 那還是樓主(或加上你?)自己過度腦補了. 因為即使她要知道男方有車有房才肯相親, 這也不代表她不會幫助付房貸, 因為樓主的朋友沒有問!

minami99 wrote:
當然我覺得樓主其實大概是基於保護朋友心態才如此氣憤填膺,但是我覺得該女市儈也好、想要得到利益也罷,其實只要樓主朋友願意,那都是他們之間的關係,而人際關係,不只是感情上的交流,伴隨之利益交換,時為從客,甚至時為主要。

不過妳舉的日文男的例子,並不是很好,因為這種關係,僅是一般的好意施惠,不會因為說你們有這種約定(即使後來男生答應無償教你了),妳就有權利要求他教妳,而他也有義務要教妳,因為我相信當時你們兩個內心都沒有要被這種「你願不願意教我日文」的談話內容所束縛的意思存在。


我也有說過, 我不會說那女的不是市儈, 但是我舉的日文男的例子, 只是想要說明一種心態的問題. 那種心態!其實是一樣的, 等等會再一拼說明.

minami99 wrote:
可是今天那位熟女,入住房子,她可曾對這棟房子存在盡過一份力?沒有吧?妳說她有什麼資格佔用這個地方,是婚姻行為嗎?不是吧,結婚履行同居義務是請妳來盡義務,不是享受權利。享受利益導致別人損害,又沒法律上原因,就是不當得利。


首先, 請你說明, 為什麼"今天那位熟女入住房子"享受利益導致別人損害, 請問樓主朋友的損害在哪裡? 就像日文男一樣, 日文學了就是他的, 誰也拿不走. 房子買了也是樓主朋友的, 誰也拿不走. 請問樓主的朋友損害在哪? (如果你說是水電費會增加, 那可以叫熟女付水電費.) 但既然看不到所謂的"損害", 又如何稱之為"不當得利"? 你要說她沒資格佔用這個地方, 那可以, 直接跟她說她不能佔用不就好了, 她有說了她就是要結婚來佔用了嗎?

minami99 wrote:
或者是說,我看熟女開出有車有房的要求時(總不可能有人天真地相信:哦我看你有車有房只是要確定你有沒有經濟能力啦,這些以後我都不會動用到),我也跟你訂一個契約,約定婚後的房屋租金妳要付我多少,真的能妳說不付就不付嗎?這是債務不履行。

或許對妳來說,兩種例子錙銖必較的心態是一樣的,僅是從生活事實中反映出一個人的器量,藉以評估是否值得交往;但對我來說卻不同,我和與之交往的對象發生之關係,滋生的利益交換,有沒有涉及法律關係,嚴重程度截然不同。


如果說, 樓主的朋友真的跟熟女訂一個契約約定婚後的房屋租金, 當然她要認同這個契約她就是得付. 可是我還是覺得這以樓主說明的樣不足以證明熟女就是要佔用而不付出. 不過這也帶出另一個問題, 那就是, 如果, 既然樓主的朋友認為對方要知道" 要有車有房才要相親", 而覺得這樣的女生就是要"佔用"這些房子車子的時候, 那麼, 樓主的朋友大可就不必要去相親了. 難道不是? 可是他利用這種自以為的優勢, 去讓別人答應一個相親, 然後回來又怕別人非損失性的"佔用"他的財產, 到底是什麼心態?

當然, 可能這一切都是樓主自我腦補過度, 而樓主的"朋友"也無這樣的想法, 可能哪天些來01發現就會覺得他的朋友莫名其妙而跟他斷交也說不一定喔! XD 不管該熟女有沒有想要動用到那些東西, 也不能代表她不會付出相應的金錢.

minami99 wrote:
我刻意這樣主張是很機車而靠北的(我平時不會如此做),我相信也有極多數人覺得我如此舉例處處主張利益,怎麼可能會有人肯嫁當事人?可是為什麼當熟女也是如此主張的時候,卻有些許人認為是正常的?

如果今天男人沒有車沒有房(假設也沒有傳說中的30公分),家世普普,只是沒欠債,卻要求女方要提供車、房,才肯相親結婚,姑且不論最後成功與否,上述這些人對這個男人的觀感是甚麼?我認為就我目前在討論區觀察到的現象,這個男人被非難的比例,會遠遠高出於熟女,這算真正的兩性平等?


我只是覺得你的主張太過腦補, 如此而已. 因為如果今天熟女的確是要求對方有車有房, 而且攏明是要用而不要付出任何代價, 那麼我一樣會非難這樣的熟女. 又如果今天是一個男人, "沒有車沒有房(假設也沒有傳說中的30公分), 家世普普,只是沒欠債,卻要求女方要有(這裡我要修改一下, 要說提供就已經是說明了要使用了)車、房,才肯相親", 我也一樣不會非難這位男的. 因為說到底, 這都是個人選擇而已.

minami99 wrote:
就如同我前面不是才說當男性如同女性般去開一堆條件做要求時,可能會受到非難,後面立刻來一個人認為此舉非男人也。(當然我舉的例子是不合情理,但未必不合法哦)

我是覺得在兩性觀念中,男性是應該進化了,應該懂得放下更多的責任去讓女性承擔,而且不需要背負多餘的社會眼光。

但我認為有更好的方向,在小家庭追求兩性平衡即可,不需要追求完全的兩性平等。

抱歉在妳疲累時又寫了一篇長文,我曾試著想拆成兩段,不過我覺得語意會變得渙散,不甚喜歡。


我只是認同他說的內容, 卻沒有認同這件事到底是不是男人這件事. 我記得版上有位男性他有個很好的有錢的女朋友, 我認為如果一天女方要買一間房子然後他們結婚, 然後男生要住進去卻要男生付房租我還是會覺得那是啥鬼啦. (當然我覺得那一對應該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就像我有說到的姐妹的例子, 是不是姐姐應該要跟妹妹收到房租呢??

個人之前有好朋友回澳沒有地方住, 要來投靠我. 我也是跟房東說明後多付了房東一些水電費, 就讓她來了, 她來的時候也佔用了我一個房間(書房), 那是不是我也該要跟她收些房租? 事實上並沒有, 而且我也很享受她的"陪伴".
這種婚姻可能要打契約喔

孩子生下來後要怎麼照顧

雙方都在工作的話薪水要怎麼分配

我想應該滿痛苦的婚姻
alhnm wrote:
首先, 請你說明, 為什麼"今天那位熟女入住房子"享受利益導致別人損害, 請問樓主朋友的損害在哪裡? 就像日文男一樣, 日文學了就是他的, 誰也拿不走. 房子買了也是樓主朋友的, 誰也拿不走. 請問樓主的朋友損害在哪? (如果你說是水電費會增加, 那可以叫熟女付水電費.) 但既然看不到所謂的"損害", 又如何稱之為"不當得利"? 你要說她沒資格佔用這個地方, 那可以, 直接跟她說她不能佔用不就好了, 她有說了她就是要結婚來佔用了嗎?


這是很典型的"給付型不當得利",給付型不當得利的損害其實來自於當事人的給付行為。以妳的日文男為例,如果今天他真的教妳日文了,妳承受的利益是得到他教妳日文的勞動力,他的損害其實就是"他教妳日文"這件事情,但是他沒有辦法跟你請求酬勞,是因為你們之間有好意施惠關係成為妳承受利益的法律上原因。而給付可以是作為,可以是不作為,我容許一個人進來住我的房子,可以視為我以不作為的給付方式,讓對方得到利益,而我有損害。

至於妳說的水電費那種,是在侵權行為裡面常見的"不應減少而減少",學者稱之為積極損害。

妳覺得她結婚沒有要佔用嗎?這個我之後會做總結。

alhnm wrote:
我也有說過, 我不會說那女的不是市儈, 但是我舉的日文男的例子, 只是想要說明一種心態的問題. 那種心態!其實是一樣的, 等等會再一拼說明.


這我之前就回覆過了,我之前便理解是相同的心態...倘若妳沒有把我的文章截肢的話:『或許對妳來說,兩種例子錙銖必較的心態是一樣的,僅是從生活事實中反映出一個人的器量,藉以評估是否值得交往;但對我來說卻不同,我和與之交往的對象發生之關係,滋生的利益交換,有沒有涉及法律關係,嚴重程度截然不同。』

alhnm wrote:
如果說, 樓主的朋友真的跟熟女訂一個契約約定婚後的房屋租金, 當然她要認同這個契約她就是得付. 可是我還是覺得這以樓主說明的樣不足以證明熟女就是要佔用而不付出. 不過這也帶出另一個問題....恕刪


我故意去提出與熟女訂契約的例子,不是在腦補什麼,只是要突顯一個地方:當男性像女性一樣處處去主張權利,得到的不只是消極緘默,比起女性爭取權利還更容易得到攻擊性的非難...我覺得這我前面已經說過了,妳可能要自己多回去看一下;妳會說妳不會非難這個男的,那畢竟是妳,但整體環境的風氣是怎麼樣,我覺得不用我再寫一次,更不用提後面立刻出現一個"客觀第三人"來印證我的想法(其實前面也有一個),這方面我覺得我所寫的內容比較客觀,而比較不會像妳針對另一段內容只能以個人的立場述說:"我也一樣不會非難這位男的"。當然我也比較喜歡妳這樣的女性,我也知道不只是只有妳有如此的想法,但不可否認社會上的比例真的很懸殊。

至於前面妳說的,姊姊對妹妹收租金,朋友之間收租金,答案都是肯定的yes。妳可以選擇不收,但不代表妳沒有權利收。妳覺得怪怪的,那是妳個人(或是其他人)道德的層次,不是法律的問題。

其實妳一直覺得別人在過度的腦補,可是妳的文章中時常透露出"熟女又沒有說什麼,不能證明他要佔用而不付出",這是事實,因為任何人都無法得知當事人的真意,可是如果真如妳所言,那除了真正當事人來說明,大家就都不用討論了,甚至不只是這個問題,即使是妳我曾經參與的話題,亦如此。一直拿事實來做防衛,就毫無討論的意義了,因為我也可以如法炮製"熟女又沒有說什麼,不能證明他沒有要佔用而不付出"這種相反的立場,而妳也無從舉證,如此沒有交集的討論有意義嗎?

今天一個女性要求有車有房家裡有錢才肯相親,當然當事人的想法是最為直接的,其他人對其產生的觀感都可以解釋為腦補(其實我不太喜歡這個詞),如果我和妳意見相左,也一樣是腦補。

所以我傾向用社會經驗來判斷:

但是針對「一個女性要求有車有房家裡有錢才肯相親」的主題,平心而論,妳覺得那位女性的心態會比較傾向於哪種事實:

A.我要肯定你有無經濟能力,必要的話我希望你能減輕我的經濟負擔。
B.我只是要確定你有沒有車、房而已啦,我將來沒有要用的意思,甚至我很願意跟你一起繳房貸。

我不知道妳的年齡和背景環境如何,但以我的社會經驗,若女性以此為相親前提,B不是不可能發生,但客觀上發生的事實是A的機率遠比B還高,這並不是腦補與否的問題,人都喜歡享受權利,而不是真的喜歡負擔義務,這在社會生活上,每每得到實證。




https://linktr.ee/Feng_Jen_Wu

sayhichiu4331 wrote:
前幾天陪我的熟男朋友...(恕刪)

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怎麼感覺是在做一樁交易買賣...
那還不如去越南找...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咖啡黑元素 wrote:
現在的人是怎麼了?
怎麼感覺是在做一樁交易買賣...
那還不如去越南找...




即然都是在談"買賣"了..
去越南找.. 肯定未來加總所花的錢不會比較多..
而且, 可以找到相對很滿意的條件的..
CP值高~ 不用吵什麼車子房子有的沒的.. 未來還要為這些吵... 日子不會好過的..
換一個吧..
clarencezheng2 wrote:
即然都是在談"...(恕刪)


既然都在賣肉了,

那個熟女賣相如何?

比的過外籍嗎?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minami99 wrote:
A.我要肯定你有無經濟能力,必要的話我希望你能減輕我的經濟負擔。
B.我只是要確定你有沒有車、房而已啦,我將來沒有要用的意思,甚至我很願意跟你一起繳房貸。


我認識的熟女朋友的情況多半屬於:
C.我自己有房子自己繳房貸,我只想找一個人生的伴侶,不是找飯票,也不想當佣人,希望男人跟我一樣獨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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