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小孩後棄養比例是多少? 就算10位裡面有1位被棄養,但不是還有9位可以有著正常的人生嗎? 難道10位都不被領養,年紀到了被趕出去是更好的選擇嗎?
至於那些說什麼異性戀婚姻領養的小孩被棄養後,他們的祖父母會接受並且養他們,你們到底哪來的自信? 最親近的父母的可以棄養小孩了何況是沒有血緣的祖父母。
說白了你們就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你們所有的邏輯在異性戀上都會發生。 你們多久去孤兒院一次? 在這篇文章中,我看到的是擁有小孩的異性戀者活在自己傲慢的世界中。 你們很棒,可以有主流性頃向並且可以有小孩。但卻用自己的想法去看待不是主流性頃向且沒有小孩的人,性向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
同性戀者也只能接受他並且希望他們家人的支持,但你們這些跟他們毫無關係的人卻可以很有理的反對別人。
到底,你們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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