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1013 wrote:
我最早會參與這個主題...(恕刪)
我之前也有回答過類似國高中女生的『假性』同性戀的問題。
我以前也是讀女校,所以身邊多少有些女孩子打扮的很中性化然後跟其他女生『談戀愛』。
可是一旦當她們進入男女數量沒有這麼極端的校園或是社會時,
這種情況就會消失,絕大多數的女生談戀愛時也是會找男生,為什麼?就因為這是她們的天性。
這種情況在監獄中這種極端的環境也是會出現,
基本上你所謂的『環境影響』是建立於一種非常極端的『異性缺乏』環境,
才會出現這種『代償現象』。
而一旦這種極端環境消失,絕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回應自己的被費洛蒙吸引的本能。
所以除非台灣在通過婚姻平權後政府開始刻意創造這種異性缺乏環境,
否則你所謂的『環境影響』根本很難成立。
然後走在路上我看到別人又親又摟又抱又摸的,不管那兩個人是同性異性我都會覺得蠻不舒服的,
我都會很希望他們趕快去找個房間自己摸個夠,不過我不會去管人家要怎麼摸,
因為那是他們的自由我沒有置喙的餘地。
至於你看到同性牽手的反應是不是也這麼大那就是我管不著的了,
每個人都有權利喜歡或不喜歡什麼東西,但是不能因為自己的喜好去干涉別人的權利。
然後在美國叫黑人是非裔美國人很正常,
但如果政府限定黑人不能被叫作美國人,『只准』被稱作非裔美國人,你覺得這是否是歧視?
或者我們換過來想,如果政府改成規定異性戀者結合只能被稱為伴侶,
不能被稱為結婚,你會覺得這也只是名稱的差異,沒什麼?
我很抱歉的說會覺得沒什麼的人都是本身存在一定的性向優越感,這種跟種族優越感很類似,
只是因為我出生是個異性戀,或是我出生是個白皮膚的,
不代表我就能享受或是限定別人是否能享有『跟我一樣』的權利。
異性戀只是人數比較多,不代表這是唯一的王道。
你只是很幸運的被生在這個族群,所以不用掙扎的去爭取你本來就該有的權利而已。
這二本書都有解釋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