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fs1013 wrote:
我最早會參與這個主題...(恕刪)


我之前也有回答過類似國高中女生的『假性』同性戀的問題。
我以前也是讀女校,所以身邊多少有些女孩子打扮的很中性化然後跟其他女生『談戀愛』。
可是一旦當她們進入男女數量沒有這麼極端的校園或是社會時,
這種情況就會消失,絕大多數的女生談戀愛時也是會找男生,為什麼?就因為這是她們的天性。

這種情況在監獄中這種極端的環境也是會出現,
基本上你所謂的『環境影響』是建立於一種非常極端的『異性缺乏』環境,
才會出現這種『代償現象』。
而一旦這種極端環境消失,絕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回應自己的被費洛蒙吸引的本能。

所以除非台灣在通過婚姻平權後政府開始刻意創造這種異性缺乏環境,
否則你所謂的『環境影響』根本很難成立。

然後走在路上我看到別人又親又摟又抱又摸的,不管那兩個人是同性異性我都會覺得蠻不舒服的,
我都會很希望他們趕快去找個房間自己摸個夠,不過我不會去管人家要怎麼摸,
因為那是他們的自由我沒有置喙的餘地。

至於你看到同性牽手的反應是不是也這麼大那就是我管不著的了,
每個人都有權利喜歡或不喜歡什麼東西,但是不能因為自己的喜好去干涉別人的權利。

然後在美國叫黑人是非裔美國人很正常,
但如果政府限定黑人不能被叫作美國人,『只准』被稱作非裔美國人,你覺得這是否是歧視?
或者我們換過來想,如果政府改成規定異性戀者結合只能被稱為伴侶,
不能被稱為結婚,你會覺得這也只是名稱的差異,沒什麼?

我很抱歉的說會覺得沒什麼的人都是本身存在一定的性向優越感,這種跟種族優越感很類似,
只是因為我出生是個異性戀,或是我出生是個白皮膚的,
不代表我就能享受或是限定別人是否能享有『跟我一樣』的權利。
異性戀只是人數比較多,不代表這是唯一的王道。
你只是很幸運的被生在這個族群,所以不用掙扎的去爭取你本來就該有的權利而已。

綸擬辟市 wrote:
我以前也是讀女校,所以身邊多少有些女孩子打扮的很中性化然後跟其他女生『談戀愛』。
可是一旦當她們進入男女數量沒有這麼極端的校園或是社會時,
這種情況就會消失,絕大多數的女生談戀愛時也是會找男生,為什麼?就因為這是她們的天性。


嗯...青少年女孩子這一段嘛,其實跟性向無關,跟女性在社交倫常有關,

也就是說,少女之間的愛慕,是因為 Oxytocin 分泌的量是比較多,

這種行為,算是彼此之間 oxytocin 分泌都在人生的尖峰時段,

所以,才會有這種讓外人看來,是類似女同的行為,但是只要oxytocin分泌量

減少後,就像朝自己本性的性向去擇偶...




再者,這種女性的社交行為,也可以決定女性之間群與群之間的分野...

女性這種在青少年時期的社交行為,對女性心理發展是很重要的,

總而言之,這跟性向無關就是了....,跟女性的性賀爾蒙有關...

這二本書都有解釋這種行為

the female brain,有中文版,另一本..有沒有中文版,我就不知道了??



fs1013 wrote:
我最早會參與這個主題...

回到我朋友的看法,就算你身為同性戀是身不由己,沒得選擇。可是一旦你決定與同性結合,就等於選擇放棄生養小孩的權利。為什麼? 上天給你正常功能的身體,就算你不喜歡異性,你仍可以選擇異性結合,懷孕生子。但是你在明知道不可能生育的清醒意識下,選擇了同性,這就是你的選擇。(恕刪)



身為同性戀是身不由己,沒得選擇的,但是你說,明知不去找個異性戀性交就不能生,還不去,那就是自己選擇放棄生養孩子的權利。是這樣嗎?難道這不是非難嗎?要別人去作已知作不到的事,然後如果你作不到,那就是你自己失敗,不要怪別人剝奪你?

我覺得,不能生,跟自動放棄生養小孩權利是兩回事。自己不能生,也有很多方法可以養小孩。小孩對於異性戀家庭有什麼意義(家庭幸福,家族繼承等等),對同性家庭也一樣。

今天一個異性戀家庭,A男跟B女的結合,結果B女因子宮問題不孕,身不由己,沒得選擇。但是A男仍決定與B女結合,是不是等於選擇放棄生養小孩的權利?上天給A男正常功能的身體,就算A男不喜歡其他能生的女人CDEFGHIJK,A男仍可以選擇其他能生的女人CDEFGHIJK結合,懷孕生子。但是A男在明知道不可能生育的清醒意識下,選擇了B女,這就是A男的選擇。

然後A男B女想要領養小孩,難道你要跟A男說,是你自己要跟一個不能生的女人結婚的,外面那麼多會生的你不去找,你卻選了一個不能生的,就是等於選擇放棄了生養小孩的權利,所以很抱歉你們沒資格領養小孩。是這樣嗎?
No day but today!
ChanSP1970 wrote:
身為同性戀是身不由己,沒得選擇的...(恕刪)

真的是這樣子嗎?
那麼所謂雙性戀是怎麼一回事?

swabber wrote:
真的是這樣子嗎?那麼...(恕刪)


我贊成結婚,但反對領養.

因為領養的小孩未來不知道要面對多大的社會壓力.

這對小孩是不公平的!

swabber wrote:
真的是這樣子嗎?
那麼所謂雙性戀是怎麼一回事?(恕刪)


雙性戀也是身不由己的,就是兩邊都會愛。

就跟異性戀也身不由己,同性戀也身不由己一樣地身不由己。

所謂江湖......
No day but today!
同性戀不管是天生的或是後天造成的都是自然的現象,沒有資格反對。

所有沒有危害他人權益的同性戀相關法案都給予支持。
綸擬辟市 wrote:
然後在美國叫黑人是非裔美國人很正常,
但如果政府限定黑人不能被叫作美國人,『只准』被稱作非裔美國人,你覺得這是否是歧視?...(恕刪)...


很奇怪,妳為什麼要這樣想?
為什麼妳不倒過來想成這樣:

結婚 = 非裔美國人
伴侶 = 美國人

fs1013

fs1013 wrote:
很奇怪,妳為什麼要這樣想?
為什麼妳不倒過來想成這樣:

結婚 = 非裔美國人
伴侶 = 美國人

...(恕刪)


奇怪嗎?
因為『美國人』這樣的稱呼是廣泛使用的,
『非裔美國人』則是特定只有某些族群使用。

所以我的舉例很正常啊~~

綸擬辟市 wrote:
因為『美國人』這樣的稱呼是廣泛使用的,
『非裔美國人』則是特定只有某些族群使用。

所以我的舉例很正常啊~~
.(恕刪)


我不知道各位是住在哪一州
不過以我的經驗
沒有選擇講黑人或非裔美國人的困擾
一定要講非裔美國人
絕對不能講Black這個字
他們自己講自己可以,別人不能說他們Black,雖然膚色真的很黑

就想你不會喜歡在美國有人稱呼你Yellow一樣
只有自嘲的時候自己可以講
白人不能說你是Yellow

另外許多文件上都不會出現Husband 或 Wife 這些字了
一律稱Spouse (配偶)


No day but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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