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及婚嫁的女朋友只能在台北生活....

misamisa7777 wrote:
拜託,你幹嘛一直要人家分一分阿?

你自己不是一直巴著你男友,

樓主是自私點,姑且想到自己的立場,但是很多時候可以經由溝通好嗎??

難道,你沒看到他PO的嗎?他跟他女友5年而且相處很融洽,只有居住地方有問題,有必要一直叫人家分嗎?

那你幹嘛不跟你男友分一分阿?一直唉唉叫,也沒分手,你都沒分手幹嘛要人家分?

更何況樓主也表明他們相處沒問題!!可以不要拿你自己跟你男友相處有問題的情形,偏激的發文好嗎?


首先呢!我沒有一直巴著我男友,二月份因為居住的問題我提了二次分手,是後來男友挽回

並提出了解決方案才繼續交往的

我今天還直接跟男友說若你要回台中我們就不要再繼續浪費彼此的時間了

當初是你說要把父母接來台北定居才交往的,住樹林、桃園我都ok



我明明就是一直叫樓主跟女友說住新竹對女友的好處,這是我提供的實質建議啊!



而且若樓主女友想溝通的話,樓主女友會直接祝福樓主幸福嗎????

光這點我就知道樓主女友不想妥協了啊!

樓主女友不想妥協,樓主也不想妥協,那結局就是分手不是嗎????

不然你有何好方法???



我是因為樓主女友的想法跟我太雷同了,所以才提供給樓主想他女友可能的猜測

可能我說的太誠實了
加藤老鵰 wrote:
本來就可以啊,當假日夫妻也行,問題是既然要這麼過,何必執意要成立一個新家庭?各人過各人的不就好了??


這點我認同,所以樓主女友才說祝樓主幸福



加藤老鵰 wrote:
如果一定要有人讓步,怎麼看都是錢出多的才好大聲,看誰的時間比較值錢決定誰花少點時間通勤,不是這樣麼?

現在不管是住台北或新竹都是男方在提供住處,女方要是很有意見,那就換她提供住處再來決定生活模式好了,比較不會讓人覺得光出一張嘴不想解決問題


這點我認同,本來出錢出房的人話說的本來就可以比較大聲

但若對方不在乎對方給的這些就沒法了

因為的確是有許多人願意一人一半然後找自己所想住的地方及房子住

樓主女友的解決問題就是祝樓主幸福找個也住新竹的女友不是嗎???還是我誤會了???



加藤老鵰 wrote:
結婚就是一定有人要犧牲,從一個人的生活變成兩家人的事,怎麼可能面面俱到?誰都不低頭,那就不要結就好啦,又不是非結婚人生才完整


我是覺得可以互相妥協一步

例如:取中間點住桃園

但現在的問題就是樓主女友不想妥協寧願分手啊!

我只能說對方寧願分手也不願妥協,那真的就只有樓主妥協 or 分手這途了
本人的疑問樓主都沒回應我

是因為本人用詞比較客氣的原因嗎?



上面有人提到"取中間的住法"我倒是認為未必比較好.


除了雙方距離比較"公平"之外,其實好處不多.

以樓主的例來說,兩人都搬到了桃園,

就算還是各自在台北新竹上班

但也等於兩個人都要重新適應與摸索新的居住環境.

也許會更辛苦.


人離不開故鄉或成長的地方很正常.

若樓主不是新竹人我想也不會一直想住新竹吧!

我前面也提到我台北的竹科工作朋友有錢也沒想過買房子在新竹,而想買在台北.

也是一種對故鄉的"羈絆".



說到這裡,我也好想回我的故鄉啊





在南部600多萬可以住透天厝有車庫,在北部600多萬只能住小公寓沒車庫,雖然外面便利性很高,有很多好玩的,但畢竟人一天待在家裡的時間比較多,所以我寧願住透天不住公寓,況且台北鬧區人擠人的,說多方便我倒也覺得還好.............

King Gorilla wrote:
上面有人提到"取中間的住法"我倒是認為未必比較好.


除了雙方距離比較"公平"之外,其實好處不多.

以樓主的例來說,兩人都搬到了桃園,

就算還是各自在台北新竹上班

但也等於兩個人都要重新適應與摸索新的居住環境.


的確這方法會讓二個人都累,但是其實也有好處

例如:女方若住桃園的話,下班後可以順道回去看父母再搭火車回桃園,這樣車距比較小

不論陪家人 or 跟朋友同事聚餐什麼都方便很多

男方也是,若想回新竹找朋友看丫嬤,也不用花一個半小時的車程,約40分鐘就可到

可以下班後先去跟丫嬤聊聊天吃個飯再回桃園也不會太累

二方都比較可以兼顧到家人 及 朋友


而且心理的平衡往往比表面上的平衡更重要

二個人心理都平衡總比一個人爽爽的另一個人哀怨弄到每天吵架來的好
大家建議什麼中間點都沒有用啦
因為樓主的阿嬤只肯住在新竹
樓主又想盡孝心
有些事情很無奈
總不能老要女生配合男生
雖然台北很糟糕
我也不想離開台北
沒有誰對誰錯
不適合而以
z0z0z000 wrote:
我女朋友家住台北 ...(恕刪)

砍掉重練吧!

廢話不多說,我舉我朋友兩個例子(有先後順序,不是劈腿),分別是A小姐與B小姐,都是台北國人,交往前對方開的條件如下,
A小姐是不婚族、不離開台北、也不打算生小孩,
B小姐桃園以南不考慮,但是桃園有不好回憶,所以桃園不考慮(還不是離不開台北 = =")、小孩再考慮看看。

我朋友與兩位小姐交往到論及婚嫁的時候,答案都挺統一的:結婚後我朋友想住哪就住哪,想要幾個小孩就生幾個。
z0z0z000 wrote:
我女朋友家住台北 ...(恕刪)

自私!!(我指她)
z0z0z000 wrote:
我女朋友家住台北 ...(恕刪)


"祝她幸福"

betty429 wrote:
的確這方法會讓二個人都累,但是其實也有好處


從新竹開車到桃園縣政府一帶

跟從新竹開車到台大

時間只差十分鐘

不如就住台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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