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illas wrote:
不,有興趣去GOOG...(恕刪)
通常那種人若有機會開膛破肚,你會發現他們的心(具象化)遠比從不喊痛的人來得完整無缺,搞不好還
連帶細嫩鮮紅、活蹦亂跳得很‥一點都不會似他們口中所言的要死不活模樣。
總是要有個機會,讓他們扮演古往今來各類大型戲劇中那癡情男/女,才好吸引下一個獵物嘛‥
剛分手就交下一個對象的人,只要確立好自己目標有什麼不可以?
分手就是面對這個對象不再有激情、同情、癡情才會分手吶,無法接受分手現實面的才會戀戀不忘‥寧可
說這種人現實,說這種行為算濫交‥個人淺見這種評論該因人而異的,要玩套用公式還真是種汙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