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故事就一定要來回一下確實男未婚女未嫁、換對象也沒啥不對錯就錯在先是跟人家論及婚嫁在前、說謊在後、還高調宣揚自己"勇敢找真愛"真的勇敢就應該跟人家老實說不敢老實說、理由也要處理得漂亮點再不然起碼也低調一點或許法律上沒啥不對不過缺德就是缺德哪來這麼多理由因果自招、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