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amu wrote:
【說明】以上,本人發言內容是個人想法、看法,並沒有針對任何人,
如果發言造成提告者心理感覺不舒服,請趕快去告並自行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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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C wrote:
看公司~...(恕刪)
所以留職停薪算年資嗎???
edward3019 wrote:
等小孩上學後重回職場...(恕刪)
我是怕斷掉之後~人家問我之前停這麼久在幹麻~
我回帶小孩...會被白眼...(二度就業的婦女很辛苦的)
我的感想是:我決定跟另一半一起好好學習做麵包的技巧,而且還不只學一種,要多學幾種麵包這樣以後跟另一半才都有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