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還是留著自己用好了~~免得那天他又交女朋友~~換下一位受害者就不好了....當然是開玩笑的不過我真的覺得你必須離開他~~想想自己的父母親吧~~他們比你現在這位男友還要愛你...懂嗎心軟~~最後只換來第五次更殘忍的後果~~自己好好想想吧!都長大成人了~~加油吧
優先股人 wrote:於是在爭論不休的情形下我把杯子內的水潑向他臉上,然後背起包包離開,但他卻一把把我從門口拉回來(大慨瞬間移動200公分吧@@)開始做一推挑釁動作,做鬼臉,揮手,靠臉很近嗆聲!後來開始在我臉上狂吐口水大約10次吧,還把生殖器拿出來~把我壓在地上,還數1.2.3我開始也反擊,踢他,男人的力氣很大一下就把我一支腳給舉起往前拉,往後拉,讓我重心不穩摔到地上~鬥毆過程把花盆都摔破,最後他才清醒跪地求饒~...(恕刪) 在我看來閣下也不太理性你先潑他水他才挑釁吐口水然後你先踢他,他才扁你
越戰獵鹿人 wrote:網路上一堆人瞎掰編故...(恕刪) 網路上瞎掰扯蛋的的確不少..但當大部份人看到有人困難時仍不吝給予建議..不管是真是假..那怕只有一次也算是幫助了別人..總比一些自以為聰明的人..來的好多了..你說是吧..
優先股人 wrote:現在他一直求我,我好怕心軟...他爸媽是對我很好...也怕從此我跟我男人都不能再見面了...(恕刪) 一看到標題,就覺得妳活該!為什麼、妳知道嗎?後來繼續看完,我很佩服我的智慧:(1)已經被打三次了、還不分手;居然讓他有第四次出手的機會,怪誰?(2)他爸媽對你很好,所以妳要嫁給他的爹娘嗎?(3)被打第四次以後,妳居然很怕以後不能和這個男的見面?妳,真的是活該!上來發取暖文、討挨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