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共組" 就不該只有一方貢獻
如果覺得自己也要付出~很辛苦
那一開始就不要嫁人
這樣就不會耽誤別人 也不用覺得自己命苦
要走入婚姻本來就要有犧牲的打算
我說的不是自己去死的那種"犧牲"
而是了解婚姻生活跟單身或有很大的不同
一些單身時能享受的的好處 婚後可能會沒辦法持續下去
如果一直覺得 結婚後還要保有單身的生活
那真的 不要結婚比較好
或是嫁一個跟自己一樣想法的 免得婚後遭到脅迫
尼斯 wrote:
家是兩個人的,太太有收入負擔一半甚至全負擔有什麼不對
認同+
簡協運動 wrote:
等等,印象中,這篇文章是你分享了你身邊婚姻不幸福的朋友的例子,什麼時候又跟剩女扯上關悉了?
況且,我也從沒說過剩女等於沒人要,為什麼你要使用這麼偏激的言論?
我不能百分之百的說我的言詞中沒有情緒,但我至少可以說一直以來我都試著用很中立的口吻在描述事件與問題。
沒有合適的對象本來就不用結婚,這一點不管男女皆然,這點我也從沒反駁過。
另外,我又是在什麼時候的什麼樓說過"好像台灣快亡國滅種全因女人不願濫用她的子宮"。
我一直試著想跟你平心靜氣的討論,但是你似乎每次都會突然的暴怒。
以上。